招标
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460.0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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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103-440112-04-01-30640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黄埔区庙头复建安置区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黄埔区庙头黄埔东路以南、电厂东路以东,墙路以西地块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次招标项目为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 (1)整体或局部倒塌; (2)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 (3)基础和主体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 (4)阳台、雨蓬、挑檐、空调板等悬挑构件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 (5)外墙面坍塌(含脱落)等影响使用安全的质量缺陷; (6)其他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部位出现的影响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 2.防水和保温工程: (1)围护结构的保温层破损、脱落; (2)地下、屋面、厕浴间防水渗漏; (3)外墙(包括外窗与外墙交接处)渗漏; (4)其他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 3.装饰装修等工程(附加险):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 (3)通风与空调工程; (4)建筑电气工程;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采取共保模式,共保体由1家主承保公司和不少于2家从保公司组成,本次招标为共保体中的主承保公司,共保体由中标人按《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0〕436号)组建,共保体之间应以共保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在项目上的承保份额、权利义务,并报招标人审批。 | ||
招标内容 | 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已由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3-440112-04-01-30640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黄埔区庙头黄埔东路以南、电厂东路以东,墙路以西地块 2.1.3项目规模: 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工程项目位于广州黄埔区庙头黄埔东路以南、电厂东路以东,墙路以西地块。项目用地总面积有12827平方米,共有5栋住宅,地上30层,地下2层、局部3层,总建筑面积约91567.7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28653.8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62913.94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 (1)整体或局部倒塌; (2)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 (3)基础和主体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 (4)阳台、雨蓬、挑檐、空调板等悬挑构件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 (5)外墙面坍塌(含脱落)等影响使用安全的质量缺陷; (6)其他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部位出现的影响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 2.防水和保温工程: (1)围护结构的保温层破损、脱落; (2)地下、屋面、厕浴间防水渗漏; (3)外墙(包括外窗与外墙交接处)渗漏; (4)其他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 3.装饰装修等工程(附加险):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 (3)通风与空调工程; (4)建筑电气工程;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采取共保模式,共保体由1家主承保公司和不少于2家从保公司组成,本次招标为共保体中的主承保公司,共保体由中标人按《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0〕436号)组建,共保体之间应以共保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在项目上的承保份额、权利义务,并报招标人审批。 2.2.3服务期限:关于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缺陷保险的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1.工程建设期:自保单生效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同之日止; 2.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限期为两年; 3.保险责任期:自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起算,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险责任期为10年;保温和防水工程保险责任期为5年;附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保险责任期为5年。 2.2.4:最高投标限价:4600825.1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需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3.3投标人必须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需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财产保险经营保险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3.4投标人必须为经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后公布的符合广州市要求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 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4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建设工程】新数字交易平台操作指引(含交易系统、文件编制工具、开评标系统等)(网址:http://ggzy.gz.gov.cn/fwznxtbzczsc/699986.jhtml)。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庙头市场西路101号之103房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353301014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房 联 系 人:冼工 联系电话:020-37260609/13533285253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异议受理电话:020-82222757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庙头风度街1号 2024年 月 日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低于正常市场价格承保,不套取费用进行不正当竞争。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保险业务。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人承诺函 致: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已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充分和仔细地踏勘,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投标报价保险费费率包干,即在合同执行期,该投标费率保持不变。 3、若中选,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及我方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的具体规定,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根据投保人或的出单指令,按《保险合同》的要求分批次出具各险种保险单。 4、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及招投标结束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我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招、投标的任何信息、资料及内容。 6、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7、接受并承担本项目保险责任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保险责任期限届满之日止。并按照最终参与本项目保险的承保份额承担对应的保险责任。 8、本承诺函与保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工期(交货期) | /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4600825.1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需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3.3投标人必须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需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财产保险经营保险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3.4投标人必须为经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后公布的符合广州市要求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 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7-13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02 09: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02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
开标方式 | 网上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8-02 09:3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润路333号)第15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庙头市场西路101号之103房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13533010147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冼工 | 联系电话 | 020-37260609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 联系电话 | 020-82222757 |
发布责任人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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