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线场地铺设柏油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024202400002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宁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 标文 文件 (货物类) 采购项目名称:内脏脂肪测定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内脏脂肪测定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次) 采购项目编号:N5110242024000027 威远县人民医院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4年 年05月 月28日 -第1页- 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威远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内脏脂肪测定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N5110242024000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内脏脂肪测定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内脏脂肪测定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次) 三、招标项目简介 威远县人民医院拟采购医疗器械一批,本次采购共2个采购包。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所有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描述: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 商时,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 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时无需提供前述资料。注:1、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2、上述证明材料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 2、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描述:1、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凭证;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复印件; 2、提供所 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仅适用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注:上述证明材料投标人进行电子签 章。) 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描述:本项目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 章)。) 4、投标人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的授权 书原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 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若投标产品皆为非进口产品,可不提供此项。(描 述: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供相关证明材并进行签章)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 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第2页- 照);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审查供应商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7)①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 (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②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 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注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 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关于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24 年08 月17 日至2024 年08 月23日,工作日上 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至内蒙古奕臻享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银宏生命科技产业园5号楼2层)报名。 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址内蒙古奕臻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银宏生 命科技产业园5号楼2层)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2024年08 月17 日至2024 年08 月23 日,工作日上 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 潜在响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合格有效资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提供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4、其他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原件及 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6)审查供应商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7)①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 (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②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 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注 乙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 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 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关于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站截图(提供复印件两 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女注: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并装订成两册。。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木次竟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8日下午3:30时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银宏生命科技产业园5号楼2层 开标时间: 2024年08 月28日下午3:30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1采购预算(实质 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 采购包1:560,000.00元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最高限价(实质 性要求)详见第三章。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
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 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 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
6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 除(仅非预留份 额采购项目或预 留份额采购项目 中的非预留部分 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 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
-第5页-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尽游忿 田宁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亮〈置草)
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 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 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
19报价/分值精确 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 行精确。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 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威远县人民医院和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威远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 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威远县人民医院。 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中锦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 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 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 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 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 2.3招标文件 2.3.1招标文件的构成 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 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 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 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第7页-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 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 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 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4投标文件 2.4.1投标文件的语言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 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 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2.4.6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 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 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 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 -第8页- 端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 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 章和加密。 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 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 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 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 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开标及开标程序 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 二、开标准备工作 开标开始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 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 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开标 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 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 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 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 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 -第9页- 不再支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返还已支付的货款。且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 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 2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货,要求中 标供应商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及支付货款对应的利息(其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中标供应商还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 10%支付违约金。 3、中标供应商逾期交付设备,每逾期一天,须向采 购人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中标供应商逾期交货超过 60 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返 还已支付的相应货款。且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累计支付违约金。 4、中标供应商在安装调试设备过程中以及售后服务等服 务过程中,因未按操作规程施工、操作不当、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采购人及第三方人身人身损害 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本合同第三条第 1 款中写明的响 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而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根据合 同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中标供应商保证本合同设备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设备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 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设备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设备进行没收查处的,中标 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7、若采购人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解除通知到达中标供应商时,本合同即解除。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则应当签订解除协 议。 8、中标供应商因上述违约行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实际经济损失足额补足。解决争 议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由法定质量鉴定机构或其认可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 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2、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涉及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 标准若有最新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 ★3、“3.4商务要求”中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负偏离或不响应为无效投标。★4、供应商 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所有检测报告原件保留,在成交之后签订合同之前须交由采购人进行查验。 -第19页- 第四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 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4.1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 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 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 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 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4项材料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任选其一 即可,均提供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投标人应提 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 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 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第20页-
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4.2特殊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 办法》的要求。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时,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 可不提供;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时无需提 供前述资料。注:1、根据国办发〔2017〕41 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2、上 述证明材料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 资格证明材料
2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 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1、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凭证;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 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国家新颁发 的有效注册证复印件; 2、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 家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仅适 用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注:上述证明材料投 标人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 资格证明材料
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 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 资格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 进口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 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或具有授权 权限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 品的授权书原件。(需提供该代理 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 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投标产品制 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 性)。若投标产品皆为非进口产品,可不提供此项。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供相关证 明材并进行签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 资格证明材料
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
-第21页-
-第22页- 第五章评标办法 5.1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 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 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 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 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 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评标委员会 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 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 含1名法律专家。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 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 意见。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 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 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 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3 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5.4评标程序 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 -第23页- 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 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 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 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 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4.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 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 采购包1:
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
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 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 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 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 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 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 表
2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 等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 求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应答(实质性要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 证明材料商务应答表
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 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第24页- 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 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 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 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 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 投标无效。 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 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5.4.4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 价。 5.4.5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 复核。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 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 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包1:确定3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第25页- (综合评分法适用)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 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 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 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 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 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4.7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 换等;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 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 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 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 处理 5.6评标细则及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 较。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 5.6.1评分办法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第26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