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购置新能源车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购置新能源车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购置新能源车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购置新能源车项目,本次采购为新能源重型卡车采购,采购数量为20辆,招标控制单价为600000.00元/辆,招标控制总价为12000000.00元。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7-15 14:36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玉溪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罗丹 |
办公电话: | 158251503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芳 |
办公电话: | 0877-2294948 | 移动电话: | 18187747471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ZH530400202400098001001 |
标段名称: | 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购置新能源车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7-2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06 09:00 |
开标地点: | 红塔区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购置新能源车项目,本次采购为新能源重型卡车采购,采购数量为20辆,招标控制单价为600000.00元/辆,招标控制总价为12000000.00元。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正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2021-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8-06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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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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