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华投资国华(神木)新能源有限公司神木风电场三期、横山风电场二期风机检修道路硬化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36.23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华投资国华(神木)新能源有限公司神木风电场三期、横山风电场二期风机检修道路硬化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华投资国华(神木)新能源有限公司神木风电场三期、横山风电场二期风机检修道路硬化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618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6187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李越堃 电话:01058132348
邮箱:15115315@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国华投资国华(神木)新能源有限公司神木风电场三期、横山风电场二期风机检修道路硬化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618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6187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陕西中鑫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神东天隆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536.235119 | 541.23333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李宝明 | 马光军 |
业绩 | 1、榆林市高新区榆横工业园区B十二路(A七路至A五路段)市政道路工程N2标段、榆林榆横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11.5 2、白水县2022年新增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标段、白水县交通运输局、2023.5.15 3、朱雀大街(南二环-丈八东路段)提升改造工程(三标段)、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1.12.16 | 1、霍洛湾煤矿新建进矿道路工程、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霍洛湾煤矿、2021年 11 月5 日 2、大海则煤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15日 3、武家塔露天煤矿工业广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5日 4、张王家梁移民新村综合管网及道路硬化工程、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2021年10月20日 5、包头能源公司煤炭洗选分公司李家壕选煤厂新建车间、道路硬化及亮化工程、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煤矿、2022年8月10日 6、神东煤炭李家畔生态园道路及庭院维修改造工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 司、2021年7月1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李越堃 电话:01058132348
邮箱:15115315@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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