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学院2022年校园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校园安保服务安全服务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现场勘察节能产品安保人员的在岗培训安全保卫管理方案劳务派驻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保安服务安保公司安保人员服装及用品门卫执勤校区门卫校园夜间巡逻安全保障应急处置校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外包安保门卫形象岗来往人员的动向及携带物品对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安保巡逻员在巡逻治安巡逻巡逻检查监督协助校内保卫处处理突发事件电筒对讲机巡视器材人员出入管理车辆管理制度物品出入管理应急预案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加强与校方沟通联系在岗人员业务培训紧急预案演练消防应急演练办公耗材食宿装备通讯消防管理方案应急处理预案岗中培训及演练安全保卫服务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日常管理治安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发案现场标志服装法律事务劳务纠纷劳动合同管理工伤医疗各种问题劳动仲裁法律诉讼劳动纠纷的处理加班执勤大门管理会客登记出入校区检查巡逻服务校园巡逻巡视检查安排卫生制度大型客车校区内道路和停车场门卫人员自行车电动车办公楼安全保卫
金额
195.3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21252-20220720-15
预算金额199.98万元
招标公司邵阳学院
招标联系人李泽鹏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园19918399551
中标公司邵阳市金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95.37万元
中标联系人樊中文18773908585
中标公司邵阳市特丽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年校园安保服务中标(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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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8月3日 | |||||||||||||||||||||||||||
邵阳学院的2022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2年08月02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802号 | |||||||||||||||||||||||||||
代理机构名称: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1021252-20220720-15 | |||||||||||||||||||||||||||
预算金额:1,999,800.00 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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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2、采取采购人、评审专家推荐方式的推荐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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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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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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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 |||||||||||||||||||||||||||
收费标准:按国家标准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20000 元 | |||||||||||||||||||||||||||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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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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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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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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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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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邵阳学院2022年校园安保服务采购.rar邵阳学院2022年校园安保服务采购.rar
采购代理编号:CSSH-SY2022015邵财采计【2022】300010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802号、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学院2022年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一章磋商邀请3目录二零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邵阳学院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5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5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3第三章采购需求23磋商须知正文14磋商须知前附表10
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63四、保证金62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60一、供应商资格声明59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58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56
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69八、采购需求偏离表68七、合同条款偏离表67附件6-1主要人员简历表66六、采购需求的响应65附件5-1报价表63
第一章磋商邀请十三、最终报价74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73十一、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72十、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71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69
3、项目编号:2022CG07WD0359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802号、邵财采计【2022】300010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学院2022年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邵阳学院的邵阳学院2022年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磋商采购活动。(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代理编号:CSSH-SY2022015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并提供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截图需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如下: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a.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先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并携带登记备案资料前往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8996689),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一)交易中心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7、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磋商文件售价:0元/套。请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证明材料两套获取招标文件(文件领取回执需做入响应文件)。(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大祥区财富路安置小区A区14栋302室)。(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7月21日上午9:00-12:00至2022年7月28日15: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二)线下获取磋商文件方式(3)在2022年7月21日上午9:00至2022年7月28日17:00,点击“项目信息——政府采购”找到投标项目,点击查看,进入项目页面点击右上角“购买标书”按钮,下载标书及相关资料,磋商文件免费下载,(文件下载后会有唯一交易编号,请潜在供应商务必记录并作入《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申明》);(2)登陆平台,点击进入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申报——投标企业,填写企业申报信息并保存,签章,完成企业信息入库。
4、交纳保证金后必须登陆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栏,通过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保证金到账是指实际到达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投标人提前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到账无误)。2、交纳方式: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8996689),通过CA证书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随机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获取的保证金子账户,有多个包的项目,每个包分别获取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分别转入各个包独立的子账户;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伍仟圆整(人民币)(¥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
七、确认3、磋商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屏)。2、磋商时间:2022年08月0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5、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9-8996650。
1、采购人信息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八、询问及质疑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2年08月01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磋商采购,否则视同为放弃此次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你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电话:0739-5432454联系人:李泽鹏地址:邵阳市大祥区七里坪校区采购人:邵阳学院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特别提示:请各投标人及时了解湖南和邵阳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电话:19918399551联系人:蔡欣地址:邵阳市大祥区财富路安置小区A区14栋302室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年月日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日期: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特此确认。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磋商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磋商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通知附件:确认通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
3.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或竞争性磋商邀请函邀请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邀请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现场勘察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6.3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
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9.响应文件的组成8.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8)采购需求偏离表(7)合同条款偏离表(6)采购需求的响应(5)首次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4)保证金(3)授权委托书(格式)
9.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9.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1)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3)磋商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10.2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0.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0.报价要求
11.保证金10.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0.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4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3)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3.2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13.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3.分包12.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2.响应文件有效期(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4.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4.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磋商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13.3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5.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5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14.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7.1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6.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5.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2)供应商名称;(1)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1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
18.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8.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8.磋商小组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25.3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
18.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0.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0.响应文件审查19.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19.2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9.1磋商程序: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最后报价、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3条进行。19.磋商程序
20.3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磋商小组应拒绝其参与磋商,但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变动内容的除外。(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3)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0.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磋商。22.磋商的规定2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澄清20.4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6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2.5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2.4经磋商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22.3每轮磋商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1.2款规定对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磋商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也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4.最后报价23.2供应商参与磋商,但未提交最后报价又未按前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3.1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1.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3.退出磋商
25.不合理报价24.3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磋商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不需要磋商的。(1)磋商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24.2下列情形,磋商小组确认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可以不与供应商磋商,直接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2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26.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26.提出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7.确定成交供应商(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本节第39、40条等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上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6.3最后报价的评审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29.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磋商终止28.2符合上款情形的,本章本节相关条款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28.1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人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28.磋商的特殊情形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1.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1.保密及串通行为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33.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3.询问及质疑3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2.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5.签订合同34.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5.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4.3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成交通知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5.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35.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5.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36.1强制采购:36.政府采购政策七、政府采购政策(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价格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价格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6.3价格评审优惠:(2)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36.2优先采购:
36.5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36.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6.6响应文件符合本章第37.1款、第37.2款、第37.3款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其他规定37.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37.代理服务费八、其他规定36.8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36.7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竞争。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第三章采购需求38.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974800.00元二、采购项目预算:¥1999800.00元一、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学院2022年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技术要求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1、服务方式:根据甲方需要,中标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务,甲方与中标方所派驻的安保人员之间不具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的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相关事宜由中标方负责并处理。六、服务的形式、内容、管理方式:我校七里坪校区有门岗6处(32人),李子园校区有门岗3处(16人),西湖校区门岗1处(3人),需门岗保安人员51人,三校区夜班巡逻需10人(七里坪5人,李子园3人,西湖2人),共计需安保人员61人,所派驻的安保人员均要求男性。本项目采购三个校区的安保服务,分别是:①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位于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七里坪;②邵阳学院李子园校区,位于邵阳市大祥区邵水西路3巷28号;③邵阳学院西湖校区,位于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西路18号。五、项目概况四、服务期限: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服务期限起始日期)
3、安保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7日向甲方和中标方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中标方负责办理。2、安保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考核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或业绩考核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安保人员,随时退回中标方,由中标方负责退回人员的所有后续工作。1、安保人员必须遵守标志服装的着装管理规定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安保人员统一着装。七、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3、管理方式:安保人员由甲方、中标方双重管理,组织领导以中标方为主,双方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派驻安保人员的管理,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并进行定期不定时的查岗、考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服务内容:中标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中标方所派驻负责甲方安全保卫服务的保安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并履行职责,为满足甲方安保要求,中标方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区域提供安保服务。
1、中标方指派的安保人员应具有保安证,身体健康,并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无吸毒史。对保安人员的保安资质、身体健康状况、有无吸毒情况,中标方应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证明。八、其他要求7、不论何种原因,中标方应保证甲方的安保岗位不得出现空缺。如有空岗,甲方须扣减中标方的服务费用。6、安保人员工作期满或因各种原因中止在甲方的安保工作,中标方应办理安保人员的工作移交手续。5、安保人员请事假必须向甲方和中标方同时书面申请,经双方批准后方可休假。安保人员未请假脱岗的,甲方有权将其退回中标方。4、安保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或因伤在医疗期内请假5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将安保人员退回中标方,中标方负责调派其它安保人员。
7、中标方安保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出现任何财产、人身损害,中标方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6、如因中标方安保人员或中标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失职等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财产、人身损害,中标方除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中标方承担。5、中标方安保人员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待人礼貌、耐心,恪尽职守,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准在守卫区域内吸烟、喝酒、嚼槟榔,工作期间禁止闲聊,不得在守卫区域内接待和留宿亲属或客人。禁止在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酒后上岗。4、中标方负责配合甲方做好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中标方安保人员在执勤期间,应当着装整齐、精力充沛、处理问题应当及时、果断、迅捷,具备专业素质。3、中标方派驻到甲方的安保人员必须是与中标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驻人员,中标方负责管理劳务派驻人员的人事档案、劳动关系及各项社会保险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2、中标方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湖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双方签署的合同条款规定派驻符合条件的安保人员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务。中标方应当保证其对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确保保安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符合甲方的要求。对甲方按相关条款要求停止派驻并退回中标方的安保人员,中标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后续工作,不得对甲方的正常教学、科研等工作秩序和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为了提高我校安保工作的服务质量及工作效率,增强安保公司及安保人员的服务意识,强化安全责任心,结合各岗位职责,制定考核标准如下:九、安保人员考核制度11、中标方与安保人员之间出现的任何争议,均与甲方无关;同时中标方应保证该争议不影响中标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否则中标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财产损失。10、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安保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换。未经甲方同意,中标方擅自进行人员变动的,甲方有权扣除变动人数的一个月的服务费。9、中标方安保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统一着装上岗,安保人员服装及用品由中标方统一,费用由中标方承担。8、中标方安保人员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5、未经部门批准私自换岗者,扣3分/次;4、交接班记录不详者,各类登记表格不填写工作日志无内容者,工作日志脏、乱、差,扣2分/次;3、未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标识者、仪容、仪表、衣装不整者、个人装备佩戴不齐者,扣2分/次;2、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扣1分/次;1、当班期间出现空岗、脱岗者,扣10分/次;安保人员警告处罚标准:
11、门卫在岗位期间吸烟、嚼槟榔、听音乐、看书看报、玩手机,扣2分/次;10、夜间巡逻岗值班时间到宿舍休息,每人扣3分/次;9、不按学校要求巡逻、值班者、或巡逻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警造成严重后果者,扣2分/次;8、值班工作区域内卫生不干净,地面有杂物,带班班长及值班人员扣1分/次;7、安保队长没有认真巡查岗位,被我校查岗考核人员发现岗位问题安保队长扣2分/次;6、当班带班班长每隔2小时对各岗位进行一次检查,巡查记录无检查内容者,检查出扣1分/次;
每月累计扣分300分及以上则视为安保公司当月考核为不及格,累计两个月考核不及格,双方自动解除服务合同,甲方有权启动新的招标程序。根据工作需要,考核标准将会不定时调整增减,每月检查考核评比情况汇总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并通报安保公司。16、当班安保人员工作方法粗暴、不履行职责接到相关投诉者,扣2分/次;15、值班岗出现物品丢失、损坏情况者,除照价赔偿外,扣5分/次;14、安保人员不按时交接班,当班饮酒或带酒意上岗者,扣5分/次;13、上级交代任务拒不完成、不配合者,扣5分/次;12、《来访人员登记表》、《出入车辆登记表》未登记、漏登记者,扣2分/次;
5、保安公司管理不善,造成保安监守自盗严重影响物业管理处声誉的除照价赔偿外扣除保安公司全月服务费1500元。4、甲方巡视检查或抽查保安人数时若发现人员缺岗的,每次扣除保安公司全月服务费500元。3、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私自更换或调动原有保安员的每发现一次扣除保安公司全月服务费1500元。2、工作失职造成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未曾发现的,除照价赔偿外扣除保安公司全月服务费1500元。1、当月收到相关书面投诉的扣除保安服务费50-100元/人次,如当月超过3起/月投诉的,扣除保安公司全月服务费1500元。十、对保安公司的考核标准
(一)安保服务项目内容十一、学院外包安保岗位管理方案每月累计扣除服务费5000元及以上则视为安保公司当月考核不及格,累计两个月考核不及格,双方自动解除服务合同,甲方有权启动新的招标程序。8、根据学院的安保要求各门卫岗位人数可互相调整。7、中标方服务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要求中标方整改且中标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扣除保安公司全月服务费5000元。6、无特殊情况,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按工作计划进行各项培训的,扣除保安公司全月服务费1500元。
2、学校正常办公时间门卫实行站岗式服务,站岗站姿要规范。1、门卫执勤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认真履行门卫职责;●门卫执勤主要职责:学校安保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校区门卫、校园夜间巡逻工作的安全保障,校内临时性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校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及公安部门打击校园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二)外包安保岗位主要职责邵阳学院(七里坪、李子园、西湖)校区门卫、夜间巡逻(晚22:30—早6:00)
8、门卫在校门白班实行站岗制,1小时一岗,两人轮换,中午休息两小时,按校区规定时间做好轮换工作。有上级领导检查期间,校门口也需站岗,因特殊要求增加保安人员时所需费用不另计算。7、凡进出校区人员必须尊重门卫,服从管理及指挥;6、门卫执勤人员必须严格加强大门管理,严禁在大门口随意停放车辆,保证大门前的道路畅通;5、门卫执勤人员要严格执行会客登记、出入校区检查制度;4、门卫执勤人员工作时间严禁喝酒、看电视、聊天、嬉笑打闹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门卫执勤人员允许无关人员在执勤区域内或值班室逗留;3、门卫执勤人员要举止端正,着装整齐,佩戴执勤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2、安保巡逻人员实行每天7小时30分钟巡逻服务,具体时间为:每晚22:30-次日早6:00。确保安保人员校园巡逻每小时一次,安保人员巡逻时发现校区内可疑分子可以盘查询问,有义务阻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管辖区内安全。1、依照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校区治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安保人员校内夜间巡逻主要职责:2、对进入校园的车辆敬礼示意;1、履行门卫岗位执勤职责;●门卫形象岗执勤主要职责:
8、注意来往人员的动向及携带物品,对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可检查所带物品。7、严格执行学校及校区内的有关规定,对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校区内乱窜,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校区重点要害区域。6、安保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尽职尽责,确保完成巡逻任务。5、安保队长负责治安巡逻的安排、检查、监督工作,在工作中协助校内保卫处处理突发事件。4、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应及时做出处理,并及时向安保队长或学校保卫处领导报告,确保汇报情况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3、巡逻过程中,须自行佩带电筒、对讲机等巡视器材,费用由安保公司负责不另行计算。
1、外来人员应在门卫凭有效证件登记,并征得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以进入校区。●人员出入管理12、巡逻队员下班后将巡视器材放置指定地点,并做好相关记录,完成交接班。11、发现火情,应立即疏散人员并组织扑救,迅速报警及报告校保卫处领导。10、发现校内人员斗殴等违纪、违规情况时应及时劝止,情况严重应报警处理。9、遇有盗窃、流氓违法犯罪分子,应立即设法擒获,并及时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
●车辆管理制度2、门卫室不负责个人物品的存放与保管,在安保人员明确告知并拒绝后,如有遗失,安保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由责任人承担,与学校无关。1、携带贵重物品进出校区,需配合安保人员检查,严防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区。●物品出入管理3、对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新闻媒体采访,必须经校领导或保卫处领导批准确认并在门卫登记后,才可进入校区。2、严禁小商小贩、推销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区内。
6、文明上岗,礼貌待人,妥善处理上岗时遇到的各种问题。5、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区,严格执行车辆过夜管理,以保证校区的车位,2.5t以上的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放行进入。4、维持校区道口及校门交通秩序,保证道口校门畅通无阻。3、负责对校区内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2、对出入车辆按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要求车辆驾驶人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1、当班或值班安保人员要负责对校区车辆停放的秩序管理。
1.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学校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安保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应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1、质量目标要求(三)项目管理要求安保人员下班前,必须搞好值班室内部及校门周围的卫生,保证窗明几净,值班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卫生制度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3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岗位卫生整洁;2.2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尺度恰当、有理有节;2.1树立“服务第一,师生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学校与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服务要求1.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师生有安全感,财产无损失。1.2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3.4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安保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人员乱换岗比例,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3.3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设立安保管理点主管,全面负责日常安保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作为第一责任人与学校负责人进行工作对接;3.2从学校安全实际出发,加强与校方沟通、联系,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服务期内在校园至少进行一次防“暴恐”演练和一次消防应急演练;3.1学校负责提供门卫进驻安保人员常用办公耗材和安保人员必备的食宿条件,执勤所需的服装、装备、器材、通讯设备由安保公司负责。3、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2.4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安保人员与师生发生冲突,禁止安保人员出手伤及师生人身安全,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4.4所聘用的安保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有安保从业资格证,熟知学校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从业经验为一年以上。4.3安保人员个人素质条件:男性,身高原则在170CM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无传染疾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不适合担当安保工作及能力的疾病病史,年龄应在50岁以下,以初中文化以上程度为主体,退伍军人为佳,无犯罪记录;门卫形象岗除上述条件外,还要求身高1.75m以上,年龄40岁以下;4.2安保队长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安保业务培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优先;相关凭证及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有效;4.1安保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安保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4、人员素质要求3.5要加强对安保业务的管理,确保安保人员在校园内无违规事件发生,承担因安保人员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岗位人员数量配置5.4与学校其他安保力量协作联动,开展一体化安全防范;5.3做好详细地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核查;5.2安保队长每星期必须向保卫处各校区负责人口头汇报工作,每月必须向学校保卫处书面汇报一次所承担的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5.1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学校规定要求,在学校保卫处指导下,独立运作,落实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并结合校园变化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5、日常工作要求
7、风险承担6.4具体人员上班时间由安保公司负责排班,但每班必须有2人(西湖校区家属区进出通道每班1人),所有值班人员名单,报学校保卫处备案便于考核、检查。6.3西湖校区(5人):家属区进出通道3人。夜间巡逻2人。6.2李子园校区(19人):正大门6人,南门(东江渔港)6人、星光剧院后门4人。夜间巡逻3人。6.1七里坪校区(37人):北一门6人、北二门6人、北三门6人、东大门6人、18栋博士楼后门3人、一办公楼5人。夜间巡逻5人。共61人,门卫人员(51人)、夜间巡逻(10人),具体人员分配如下:
2、在岗期间制服衣着整齐,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上岗,上班前8小时、上班期间不得饮酒。1、门卫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确保我校一办公楼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办公楼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提升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特制定办公楼门卫岗位职责。十二、学校一办公楼门卫工作职责7.2如安保公司安保人员监守自盗或脱岗、遛岗等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由安保人员或安保公司承担一切经济损失,造成民事或刑事案件交由公安司法处理,并由安保公司和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7.1安保人员各项保险由安保公司负责购买,且所有劳动用工矛盾及规费由安保公司承担,校方与安保人员无任何劳动、劳务关系,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8、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出示有效证件,说明来访事由,登记单妥善保管做好存档。7、负责办公楼前坪停车场车辆管理工作,确保自行车、电动车及外来车辆在指定区域按秩序停放。办公楼正门处不得停放任何车辆或堆放物品(装货出运的车辆除外)。6、上班前要清扫值班室及办公楼大门周边环境卫生,并将物品摆放整齐。5、熟悉办公楼区域环境,了解周边情况,做好办公楼区域巡逻检查工作。确保办公楼大门无人员聚集现象。4、在岗期间不得从事各类与岗位工作无关的活动。3、坚守岗位,不得串岗、离岗、睡岗,有事请假,填好交接记录表。
14、每日19点至天亮,要对办公楼进行巡查每天不得少于3次。13、值夜班人员要保持清醒,及时关闭大门,对于加班人员,做到随到随开。12、对于将公共设备带出办公楼的非工作人员,必须由相关处室人员陪同,并出具书面手续。11、严禁产品推销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10、严禁任何人带宠物进入办公楼。9、认真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严禁非工作人员独自进入办公楼。
2、报价说明: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加班费、管理费、财务费、税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付款方式:按月付款(具体的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当月安保人员工资表、当月工资银行流水以及当月值班打卡原始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甲方每月对中标方安保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汇总,相关考核扣除费用可在结算服务费用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累计两个月考核不合格,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十三、其他说明1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6、保持畅通联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未能处置的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15、因玩忽职守导致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值班人员责任。
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综合评分法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最后磋商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投标报价评价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下列规定进行算术修正: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5.评标总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合同草案条款评标方法及标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邵阳学院(甲方)采购计划编号:采购合同编号:安保服务合同
七里坪校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4、服务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服务期限起始日期)3、管理方式:安保人员由甲乙双重管理,组织领导以乙方为主,双方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派驻安保人员的管理,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并进行定期不定时的查岗、考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服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乙方所派驻负责甲方安全保卫服务的保安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并履行职责,为满足甲方安保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区域提供安保服务。1、服务方式:根据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甲方与乙方所派驻的安保人员之间不具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的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一、服务的形式、内容、管理方式与时间:
3、甲方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管理办法、考核制度以及与乙方约定的考核管理办法(见附件)对乙方派驻保安员的各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监督、检查、指导,对违纪行为进行登记汇总,每月经甲方与安保人员双方签字后,交乙方处理,并进行相应的考核与惩罚处理。2、乙方在进行安保人员派驻时,必须经甲方参与审查确认,形象、气质佳的人员优先上岗,上岗时必须持上岗证,且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派驻人员基本情况并提供人员花名册和相关人事资料(身份证、健康证、保安资格证等)进行备案。1、甲方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对派驻的安保人员提出安保服务要求。二、甲方权利与义务:西湖校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李子园校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如出现甲方与乙方保安人员因工作发生争执的,乙方应在出现争执之日起的2日内解决争执。如甲方要求调换该安保人员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的3日内更换。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处理上述争议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失。7、乙方派驻的安保人员如在工作时间出现不文明言行以致伤害他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换,且产生的后续责任(包括住院、医疗及有关赔偿等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于给甲方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经济赔偿和公开方式道歉(如媒体)等。6、甲方有权按本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对违纪安保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纪违规的安保人员,甲方可根据本单位规定停止其工作,交由乙方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赔偿或追究责任人责任。5、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派驻的安保人员进行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等培训,并进行日常劳动纪律管理监控。定期或不定期对安保人员的工作态度、业务技能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该考核结果将作为安保人员及安保服务的质量评核。4、甲方有权将不能胜任的安保人员退回乙方,由乙方调整更换至甲方满意为止,但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安保人员不符合使用条件(录用条件)的说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为甲方调换合适的保安人员。
6、乙方安保人员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待人礼貌、耐心,恪尽职守,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准在守卫区域内吸烟、喝酒、嚼槟榔,工作期间禁止闲聊,不得在守卫区域内接待和留宿亲属或客人。禁止在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酒后上岗。5、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做好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乙方安保人员在执勤期间,应当着装整齐、精力充沛、处理问题应当及时、果断、迅捷,具备专业素质。4、乙方派驻到甲方的安保人员必须是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驻人员,乙方负责管理劳务派驻人员的人事档案、劳动关系及各项社会保险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湖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双方签署的合同条款规定派驻符合条件的安保人员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务。乙方应当保证其对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确保保安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符合甲方的要求。对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停止派驻并退回乙方的安保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后续工作,不得对甲方的正常教学、科研等工作秩序和生活造成不利影响。2、乙方指派的安保人员应具有保安证,身体健康,并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无吸毒史。对保安人员的保安资质、身体健康状况、有无吸毒情况,乙方应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证明。1、乙方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安保服务资质,并经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原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证明书、税书登记证明原件等资料供甲方审查。乙方应保证所出示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资质证明及个人证件等真实有效,如因资质不全或上级领导机关检查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与安保人员之间出现的任何争议,均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应保证该争议不影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财产损失。11、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安保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换。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进行人员变动的,甲方有权扣除变动人数的一个月的服务费。10、乙方安保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统一着装上岗,安保人员服装及用品由乙方统一,费用由乙方承担。9、乙方安保人员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8、乙方安保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出现任何财产、人身损害,乙方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7、如因乙方安保人员或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失职等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财产、人身损害,乙方除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5、安保人员请事假必须向甲方和乙方同时书面申请,经双方批准后方可休假。安保人员未请假脱岗的,甲方有权将其退回乙方。4、安保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或因伤在医疗期内请假5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将安保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负责调派其它安保人员。3、安保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7日向甲方和乙方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2、安保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考核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或业绩考核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安保人员,随时退回乙方,由乙方负责退回人员的所有后续工作。1、安保人员必须遵守标志服装的着装管理规定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安保人员统一着装。四、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
3、乙方全面负责安保人员的法律事务管理和劳务纠纷处理,负责安保人员涉及劳动合同管理、工伤和医疗等各种问题的处理及劳动仲裁与法律诉讼的所有事宜。2、乙方安保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与乙方建立,乙方应明确告知安保人员劳务派驻协议的内容。1、乙方安保人员派驻甲方后,受甲乙双方的双重领导,但甲方的领导不视为安保人员与甲方建立劳动或劳动合同关系。五、劳动纠纷的处理7、不论何种原因,乙方应保证甲方的安保岗位不得出现空缺。如有空岗,甲方须扣减乙方的服务费用。6、安保人员工作期满或因各种原因中止在甲方的安保工作,乙方应办理安保人员的工作移交手续。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中包括所有的加班执勤工资。3、乙方应当与派驻的安保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及时、足额向派驻的安保人员支付工资报酬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上述第1款约定的服务费外,不向乙方派驻的安保人员支付任何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等费用。2、安保服务费用由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安保用工清单、工作时长及考核结果进行费用的结算,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当月安保人员工资表、当月工资银行流水以及当月值班打卡原始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1、甲方向乙方支付全年含税总服务费:,每月服务费:元(大写:)。此费用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六、安保人员费用4、乙方派驻的安保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移送至司法机关。同时,甲方可视情况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8、乙方的帐户信息如下:7、甲方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后,如乙方未能按期发放给派驻安保人员工资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向乙方派驻的安保人员承担任何责任。6、本合同生效后每月末,乙方提供的安保服务达到合同要求经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在次月10日前提供甲方正规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次月的15日前,将上月实际发生的安保服务费支付给乙方。乙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因开具虚假发票造成甲方损失的,即使合同其他条款已经履约完成,乙方仍然必须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和甲方损失(包括补交税金、罚款、滞纳金等)。5、上述费用计发结算支付时将包含甲方对乙方派遣的安保人员当月的考勤及奖惩状况。
七、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11、乙方安保人员每人每周休息一天,休息日安排在周六周日,休息人员及具体休息时间由乙方具体安排,其他特殊时间安保人员休息需经甲方书面同意。10、乙方有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9、甲方每月对乙方安保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汇总,相关考核扣除费用可在结算服务费用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甲方付款前,应向乙方确认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如需改变其账户信息,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通知或确认信息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账号:
(2)乙方派驻到甲方的安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应对人员名单进行变更。(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4、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填写劳务派驻协议变更书: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不予整改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8、甲方因撤消或调整。物业服务范围等原因导致不需要乙方派驻安保人员,甲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且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7、本合同期满30日前,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重新签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或重新签订手续。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终止履行。5、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的内容无法履行,本合同应予终止。(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全额赔偿,具体以甲方的损失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违约金、赔偿金、行政罚款、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部分,乙方对此无异议。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3、甲方检查巡视中发现有违反安保岗位规定的,甲方依照《考核制度》及《对保安公司的处罚标准》给予乙方及乙方所派驻安保人员警告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详情见附件一、附件二)。2、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或乙方派驻的安保人员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安保人员的责任,乙方对其安保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1、乙方服务不到位引起甲方有效投诉超过2起/月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安保人员并向甲方支付当月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八、违约责任
甲方:邵阳学院乙方:4、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送达相关文件的地址为:3、附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经生效即视为乙方对合同正本内容及附件内容的完全认可。2、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一式拾贰份,双方各执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合同生效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十、组成合同的文件上述双方地址可以作为双方往来文件发生争议时接收诉讼案件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有效地址;且在发生变更时应当在三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地址为准。双方同意在双方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可通过电子邮箱、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等电子方式送达,并明确电子送达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地址:
(6)磋商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4)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十一、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附件4:学校一办公楼门卫工作职责附件3:邵阳学院外包安保岗位管理方案附件2:对保安公司的考核标准附件1:安保人员考核制度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此项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帐号:开户银行:
3、未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标识者、仪容、仪表、衣装不整者、个人装备佩戴不齐者,扣2分/次;2、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扣1分/次;1、当班期间出现空岗、脱岗者,扣10分/次;安保人员警告处罚标准:为了提高我校安保工作的服务质量及工作效率,增强安保公司及安保人员的服务意识,强化安全责任心,结合各岗位职责,制定考核标准如下:安保人员考核制度
9、不按学校要求巡逻、值班者、或巡逻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警造成严重后果者,扣2分/次;8、值班工作区域内卫生不干净,地面有杂物,带班班长及值班人员扣1分/次;7、安保队长没有认真巡查岗位,被我校查岗考核人员发现岗位问题安保队长扣2分/次;6、当班带班班长每隔2小时对各岗位进行一次检查,巡查记录无检查内容者,检查出扣1分/次;5、未经部门批准私自换岗者,扣3分/次;4、交接班记录不详者,各类登记表格不填写工作日志无内容者,工作日志脏、乱、差,扣2分/次;
15、值班岗出现物品丢失、损坏情况者,除照价赔偿外,扣5分/次;14、安保人员不按时交接班,当班饮酒或带酒意上岗者,扣5分/次;13、上级交代任务拒不完成、不配合者,扣5分/次;12、《来访人员登记表》、《出入车辆登记表》未登记、漏登记者,扣2分/次;11、门卫在岗位期间吸烟、嚼槟榔、听音乐、看书看报、玩手机,扣2分/次;10、夜间巡逻岗值班时间到宿舍休息,每人扣3分/次;
2、工作失职造成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未曾发现的,除照价赔偿外扣除保安公司全月服务费1500元。1、当月收到相关书面投诉的扣除保安服务费50-100元/人次,如当月超过3起/月投诉的,扣除保安公司全月服务费1500元。对保安公司的考核标准附件二每月累计扣分300分及以上则视为安保公司当月考核为不及格,累计两个月考核不及格,双方自动解除服务合同,甲方有权启动新的招标程序。根据工作需要,考核标准将会不定时调整增减,每月检查考核评比情况汇总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并通报安保公司。16、当班安保人员工作方法粗暴、不履行职责接到相关投诉者,扣2分/次;
8、根据学院的安保要求各门卫岗位人数可互相调整。7、乙方服务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要求乙方整改且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扣除保安公司全月服务费5000元。6、无特殊情况,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按工作计划进行各项培训的,扣除保安公司全月服务费1500元。5、保安公司管理不善,造成保安监守自盗严重影响物业管理处声誉的除照价赔偿外扣除保安公司全月服务费1500元。4、甲方巡视检查或抽查保安人数时若发现人员缺岗的,每次扣除保安公司全月服务费500元。3、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私自更换或调动原有保安员的每发现一次扣除保安公司全月服务费1500元。
(二)外包安保岗位主要职责邵阳学院(七里坪、李子园、西湖)校区门卫、夜间巡逻(晚22:30—早6:00)(一)安保服务项目内容学院外包安保岗位管理方案附件三每月累计扣除服务费5000元及以上则视为安保公司当月考核不及格,累计两个月考核不及格,双方自动解除服务合同,甲方有权启动新的招标程序。
4、门卫执勤人员工作时间严禁喝酒、看电视、聊天、嬉笑打闹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门卫执勤人员允许无关人员在执勤区域内或值班室逗留;3、门卫执勤人员要举止端正,着装整齐,佩戴执勤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2、学校正常办公时间门卫实行站岗式服务,站岗站姿要规范。1、门卫执勤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认真履行门卫职责;●门卫执勤主要职责:学校安保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校区门卫、校园夜间巡逻工作的安全保障,校内临时性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校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及公安部门打击校园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1、履行门卫岗位执勤职责;●门卫形象岗执勤主要职责:8、门卫在校门白班实行站岗制,1小时一岗,两人轮换,中午休息两小时,按校区规定时间做好轮换工作。有上级领导检查期间,校门口也需站岗,因特殊要求增加保安人员时所需费用不另计算。7、凡进出校区人员必须尊重门卫,服从管理及指挥;6、门卫执勤人员必须严格加强大门管理,严禁在大门口随意停放车辆,保证大门前的道路畅通;5、门卫执勤人员要严格执行会客登记、出入校区检查制度;
4、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应及时做出处理,并及时向安保队长或学校保卫处领导报告,确保汇报情况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3、巡逻过程中,须自行佩带电筒、对讲机等巡视器材,费用由安保公司负责不另行计算。2、安保巡逻人员实行每天7小时30分钟巡逻服务,具体时间为:每晚22:30-次日早6:00。确保安保人员校园巡逻每小时一次,安保人员巡逻时发现校区内可疑分子可以盘查询问,有义务阻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管辖区内安全。1、依照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校区治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安保人员校内夜间巡逻主要职责:2、对进入校园的车辆敬礼示意;
10、发现校内人员斗殴等违纪、违规情况时应及时劝止,情况严重应报警处理。9、遇有盗窃、流氓违法犯罪分子,应立即设法擒获,并及时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8、注意来往人员的动向及携带物品,对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可检查所带物品。7、严格执行学校及校区内的有关规定,对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校区内乱窜,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校区重点要害区域。6、安保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尽职尽责,确保完成巡逻任务。5、安保队长负责治安巡逻的安排、检查、监督工作,在工作中协助校内保卫处处理突发事件。
3、对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新闻媒体采访,必须经校领导或保卫处领导批准确认并在门卫登记后,才可进入校区。2、严禁小商小贩、推销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区内。1、外来人员应在门卫凭有效证件登记,并征得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以进入校区。●人员出入管理12、巡逻队员下班后将巡视器材放置指定地点,并做好相关记录,完成交接班。11、发现火情,应立即疏散人员并组织扑救,迅速报警及报告校保卫处领导。
2、对出入车辆按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要求车辆驾驶人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1、当班或值班安保人员要负责对校区车辆停放的秩序管理。●车辆管理制度2、门卫室不负责个人物品的存放与保管,在安保人员明确告知并拒绝后,如有遗失,安保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由责任人承担,与学校无关。1、携带贵重物品进出校区,需配合安保人员检查,严防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区。●物品出入管理
●卫生制度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6、文明上岗,礼貌待人,妥善处理上岗时遇到的各种问题。5、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区,严格执行车辆过夜管理,以保证校区的车位,2.5t以上的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放行进入。4、维持校区道口及校门交通秩序,保证道口校门畅通无阻。3、负责对校区内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1.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师生有安全感,财产无损失。1.2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1.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学校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安保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应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1、质量目标要求(三)项目管理要求安保人员下班前,必须搞好值班室内部及校门周围的卫生,保证窗明几净,值班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
3、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2.4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安保人员与师生发生冲突,禁止安保人员出手伤及师生人身安全,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2.3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岗位卫生整洁;2.2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尺度恰当、有理有节;2.1树立“服务第一,师生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学校与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服务要求
4、人员素质要求3.5要加强对安保业务的管理,确保安保人员在校园内无违规事件发生,承担因安保人员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3.4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安保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人员乱换岗比例,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3.3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设立安保管理点主管,全面负责日常安保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作为第一责任人与学校负责人进行工作对接;3.2从学校安全实际出发,加强与校方沟通、联系,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服务期内在校园至少进行一次防“暴恐”演练和一次消防应急演练;3.1学校负责提供门卫进驻安保人员常用办公耗材和安保人员必备的食宿条件,执勤所需的服装、装备、器材、通讯设备由安保公司负责。
5.1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学校规定要求,在学校保卫处指导下,独立运作,落实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并结合校园变化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5、日常工作要求4.4所聘用的安保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有安保从业资格证,熟知学校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从业经验为一年以上。4.3安保人员个人素质条件:男性,身高原则在170CM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无传染疾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不适合担当安保工作及能力的疾病病史,年龄应在50岁以下,以初中文化以上程度为主体,退伍军人为佳,无犯罪记录;门卫形象岗除上述条件外,还要求身高1.75m以上,年龄40岁以下;4.2安保队长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安保业务培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优先;相关凭证及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有效;4.1安保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安保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6.1七里坪校区(37人):北一门6人、北二门6人、北三门6人、东大门6人、18栋博士楼后门3人、一办公楼5人。夜间巡逻5人。共61人,门卫人员(51人)、夜间巡逻(10人),具体人员分配如下:6、岗位人员数量配置5.4与学校其他安保力量协作联动,开展一体化安全防范;5.3做好详细地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核查;5.2安保队长每星期必须向保卫处各校区负责人口头汇报工作,每月必须向学校保卫处书面汇报一次所承担的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
7.2如安保公司安保人员监守自盗或脱岗、遛岗等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由安保人员或安保公司承担一切经济损失,造成民事或刑事案件交由公安司法处理,并由安保公司和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7.1安保人员各项保险由安保公司负责购买,且所有劳动用工矛盾及规费由安保公司承担,校方与安保人员无任何劳动、劳务关系,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7、风险承担6.4具体人员上班时间由安保公司负责排班,但每班必须有2人(西湖校区家属区进出通道每班1人),所有值班人员名单,报学校保卫处备案便于考核、检查。6.3西湖校区(5人):家属区进出通道3人。夜间巡逻2人。6.2李子园校区(19人):正大门6人,南门(东江渔港)6人、星光剧院后门4人。夜间巡逻3人。
3、坚守岗位,不得串岗、离岗、睡岗,有事请假,填好交接记录表。2、在岗期间制服衣着整齐,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上岗,上班前8小时、上班期间不得饮酒。1、门卫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确保我校一办公楼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办公楼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提升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特制定办公楼门卫岗位职责。学校一办公楼门卫工作职责附件四
9、认真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严禁非工作人员独自进入办公楼。8、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出示有效证件,说明来访事由,登记单妥善保管做好存档。7、负责办公楼前坪停车场车辆管理工作,确保自行车、电动车及外来车辆在指定区域按秩序停放。办公楼正门处不得停放任何车辆或堆放物品(装货出运的车辆除外)。6、上班前要清扫值班室及办公楼大门周边环境卫生,并将物品摆放整齐。5、熟悉办公楼区域环境,了解周边情况,做好办公楼区域巡逻检查工作。确保办公楼大门无人员聚集现象。4、在岗期间不得从事各类与岗位工作无关的活动。
15、因玩忽职守导致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值班人员责任。14、每日19点至天亮,要对办公楼进行巡查每天不得少于3次。13、值夜班人员要保持清醒,及时关闭大门,对于加班人员,做到随到随开。12、对于将公共设备带出办公楼的非工作人员,必须由相关处室人员陪同,并出具书面手续。11、严禁产品推销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10、严禁任何人带宠物进入办公楼。
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6、保持畅通联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未能处置的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
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四、保证金三、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一、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
十一、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六、采购需求响应
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十三、最终报价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年月日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1符合性审查索引表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