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婺州内河港务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金华港婺城港区乾西作业区工程项目专用存款账户银行选定项目
三、项目编号:JTCG-2022-055
四、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招选家数 | 具体要求 |
1 | 金华港婺城港区乾西作业区工程项目专用存款账户银行选定项目 | 1家 |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金华市婺城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六、招标文件的公告及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于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17时前在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向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957号东二楼)以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邮件报名发送至:3413315463@qq.com)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开标前向代理公司支付,支付宝账户:184021878@qq.com,并注明单位和项目名称)
注:(1)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人的投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或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相关资格证明、声明和承诺函;
3.投标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箱地址:3413315463@qq.com )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9时30分止。
2、取消开标前验证环节,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在以下两种方式选择一种:
①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只允许委托一人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或可提前递交至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1号楼1301开标室。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后离开(开评标期间须确保手机联系方式畅通,若因通讯问题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邮寄方式:收件地址为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1号楼1301开标室,收件人为叶李梅(联系电话:18258951935),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签收时间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为准,快递单应根据附件格式内容填写,不得显示单位名称。备注应注明:“金华港婺城港区乾西作业区工程项目专用存款账户银行选定项目”,因快递物流延误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封装破损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金华市婺州内河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620656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外包服务产业园1#商务大楼1403室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383456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957号东二楼
监督部门:金华市婺城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9-82688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