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口市、文昌市共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合作方招商
金额
86710.5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cyzf-2023-006
预算金额86710.52万元
招标公司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符工0898-68556532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诚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0898-653704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海口市、文昌市共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合作方招商(招标编号:HNCYZF-2023-006)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海口市、文昌市共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合作方招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86710.52 万元,招标人为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文昌市文城镇青山岭西侧,项目总用地地面积约 179 亩,建设内容包含 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三个子项目及相关飞灰处理、渗滤液 处理站、配套工程等。建设用地面积 151.5 亩,预留约 27.5 亩作为飞灰填埋场,总体建设 规模为焚烧发电厂项目 1800t/d,厨余项目 500t/d,粪便项目 500t/d。其中,一期(近期 2025 年)按照生活垃圾焚烧 1200t/d、餐厨垃圾处理 100t/d、粪便处置 100t/d 的规模投资建设。本项目服务范围包含海口市江东新区、文昌市及三沙市,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8 年,土建 及设备分期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口市、文昌市共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合作方招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口市、文昌市共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合作方招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4.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 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商业登记证明(港 澳台地区)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 章);
(4)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不得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
盖参选人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港澳台企业提供 承诺函,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5)参选人(包括控股公司)未被列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提 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三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提供声明函并加盖 参选人单位公章);
(6)安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安全事故(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7)缴纳比选保证金证明;
(8)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9)承诺完全接受本《招商文件》中所有规定和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注:在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参选人,可按照港澳台地区对独立企业法人的相关 管理规定,对照招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4.2 比选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4 本项目招商人及招商代理机构不统一安排组织现场踏勘,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 场考察,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和由此可能引发的全部责任、损失。;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请于 2023 年 09 月 19 日 8:30 至 2023 年 09 月 25 日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 12 号春江壹号 A1201 室购买招商文件,招商文件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 5(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 平台)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 5(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 平台)
七、其他
受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单位拟对海口市、文昌市共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合作 方招商进行公开招商,现邀请国内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意向单位参与招商。双方共同组建项 目公司,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招商人持股 30%,社会资本持股 70%,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1.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口市、文昌市共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合作方招商
(2)项目编号:HNCYZF-2023-006
(3)项目规模:项目位于文昌市文城镇青山岭西侧,项目总用地地面积约 179 亩,建设内 容包含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三个子项目及相关飞灰处理、
期 2025 年)按照生活垃圾焚烧 1200t/d、餐厨垃圾处理 100t/d、粪便处置 100t/d 的规模投 资建设。本项目服务范围包含海口市江东新区、文昌市及三沙市,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8 年,土建及设备分期建设。
渗滤液处理站、配套工程等。建设用地面积 151.5 亩,预留约 27.5 亩作为飞灰填埋场,总 体建设规模为焚烧发电厂项目 1800t/d,厨余项目 500t/d,粪便项目 500t/d。其中,一期(近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 86710.52 万元,项目投资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 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等。
(5)总投资最高限价:86710.52 万元,投资内部收效率(税后)最低限价:6.5%。2.招商内容: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辉邦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与通过公开招商引资方式从全国大型节能环保企业中择优 选择资金雄厚、社会信誉好、技术实力强的社会资本,共同合资在项目所在地文昌市组建项 目公司。
3.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招商,由符合条件的参选人提交比选文件,由招商代理单位组织评 审会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委员会依据得分高低推荐 3 名候选人,并推荐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 选人。
4.参选人资格要求:
4.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 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商业登记证明(港 澳台地区)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 章);
(4)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不得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 盖参选人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港澳台企业提供 承诺函,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5)参选人(包括控股公司)未被列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提 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三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提供声明函并加盖 参选人单位公章);
(6)安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安全事故(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7)缴纳比选保证金证明;
(8)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9)承诺完全接受本《招商文件》中所有规定和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注:在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参选人,可按照港澳台地区对独立企业法人的相关 管理规定,对照招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4.2 比选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4 本项目招商人及招商代理机构不统一安排组织现场踏勘,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 场考察,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和由此可能引发的全部责任、损失。
5.招商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3 年 09 月 19 日 8:30 至 2023 年 09 月 25 日 17:30(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 12 号春江壹号 A1201 室购买招商文件,招商文件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6.招商比选文件的递交:招商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 5(海南招协招标 采购交易平台)
7.招商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 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签名)
(盖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
联 系 人:符工
电 话:0898-685565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诚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美苑路 12 号春江壹号 A 座 12 层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0898-6537049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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