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邯郸冀南新区智慧安全城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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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4665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邯郸冀南新区智慧安全城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冀南新区智慧安全城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冀南新区招标核字【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冀南新区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冀南新区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邯郸冀南新区智慧安全城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2)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计划工期:总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工期:2个月;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工期:10个月)
(4) 建设内容:冀南新区智慧安全城市重点建设“一网一中心三平台三体系”,一网为泛在物联的感知网络,依托城市安全运行监测中心物理场所和基础支撑系统,建设涵盖燃气、供水、排水、消防等各安全专项的监测物联网;一中心为城市安全运行监测和指挥中心,融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视频融合、网络安全等现代信息技术,升级改造构建城市安全运行监测中心及配套设施;三平台为大数据平台、应用支撑平台、模型算法平台,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构建,城市安全大数据平台;三大应用体系为监测预警、决策指挥和监督管理体系。
(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含)4 家,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并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8 00:00至2023-03-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29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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