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居住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非招标方式采购公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4/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2-04-14
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深圳市居住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居住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项目预算金额:2160000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工作内容 (一)开展前期研究。从居住空间供需平衡角度出发,深入分析深圳市居住空间供需现状,识别供给潜力,预测空间需求。 在供给端,充分挖掘各种现势数据,结合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GIS空间模拟等先进方法手段,全面构建全市居住空间现状底图;分析全市资源禀赋,综合考量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生态保护和工业区块线等管控要求,梳理全市居住空间潜力。评估居住相关规划、政策,并评估我市未来居住空间优化的制度潜力。 在需求端,以住有宜居的科学内涵和发展标准为依据,系统评价我市居住空间与人居水平现状,明确现状问题;基于多源数据构建深圳居民画像,预测人口发展趋势,并基于此预测全市居住空间总量、结构与品质需求。 (二)制定战略目标。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协调区域发展,并以全市居住空间供需现状分析评价为依据,科学制定规划的目标体系,从宏观到微观、从结构到布局、从空间到时序、从刚性到弹性,多维度建立居住空间供需平衡关系,确定居住空间发展和住房保障的战略与目标,确保时空间格局构建有据可依。 (三)构建时空间格局。从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出发,落实居住空间发展战略,基于全市居住空间现状与潜力、城市与人口发展趋势等要素,衔接产业等专项规划及各类行动计划,制定空间资源配置方案,科学规划居住空间资源总量配给、空间布局、供给路径、供应时序要求等内容;综合考虑职住平衡、十五分钟生活圈等要素,构建模型模拟优化时空间格局,确保合理高效配置空间资源。 (四)制定规划指引。结合发展战略和时空间格局,分级分类提出规划实施指引,保障全市居住空间发展路径清晰、方向正确,为单元规划编制提供可靠依据。 二、用途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房保障相关决策部署,以打造“住有宜居”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为根本目标,以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为依据,试点编制具有深圳特色的空间专项规划,科学制定面向2035年的发展目标、发展策略,统筹做好空间资源配置和居住空间安排,全面优化居住空间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满足深圳国际化、创新化发展需要,持续提升居民幸福感与获得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成果数量 1、深圳市居住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文本; 2、深圳市居住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规划图件; 3、深圳市居住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说明书; 4、深圳市居住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汇报材料及其他工作成果。 四、简要技术需求 (一)编制思路 坚持目标导向,面向住有宜居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统筹安排我市居住空间各项事宜,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平衡居住空间供需关系,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居住空间、融合规划政策,以“前期研究-战略引领-空间布局”开展系统研究和方案编制,着力创新规划理念、思维和技术方法,确保战略方向和发展目标的适宜性,确保时空间格局和发展指引的科学性。 坚持实施导向,进一步明确规划实施的路径与指引,统筹安排规划实施各项工作,确保规划实施与我局其他业务工作支撑的联动高效性。 (二)技术需求 1、立足空间落地。一是全面应用新技术,扎扎实实构建底图,解决我市基础数据不足,居住空间现状不清问题;二是全面系统评估居住空间现状和供需关系,彻底摸查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准确定位居住空间存在问题和发展需求;三是实实在在划定居住空间,科学规划居住空间资源总量配给,尽可能地将居住空间落到地块级别,并明确空间布局、供给路径、供应时序等内容。 2、注重人居体验。坚持人民立场,全面融入新发展理念,突出强调人居体验和感受的重要性。一是将舒适安心安全便利的基本要求、里仁为美的传统价值取向、以人为本和绿色生态的当代价值导向全面融入居住空间战略制定和格局的构建;二是特别重视社区生活圈、等与人的居住体验、感受高度相关的空间要素的优化完善。三是全面对标国际一流宜居城市,高标准打造深圳市人居环境和居住空间。 |
拟定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圳市居住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采购,主要理由如下: 一、《深圳市居住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既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房保障相关决策部署,落实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打造“住有宜居”全球标杆幸福城市的需要,也是落实和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填补深圳居住空间专项规划空白的需要。在编制上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而且要以《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为依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是我市同时具有国家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甲级资质的两家单位之一,在规划编制技术方面优势突出。且是唯一一家承担《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技术单位。 二、《深圳市居住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不仅要考虑规划的空间布局,更注重专项规划的实施路径,要确保规划实施与我局其他业务工作支撑的联动高效性。发展研究中心作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法定机构试点),定位为政府规划师,根据市编办相关文件,“承担深圳市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的具体编制工作,承担深圳市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重要政策与课题的研究”,在法定规划编制方面具有较强优势,由发展研究中心承担该项目有利于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优势,确保规划实施的联动、高效,也符合我市成立该中心的初衷。 三、发展研究中心不仅承担了《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还承担了国土空间保护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年度市投市建类土地供应方案报批和年度居住用地选址研究等一系列工作,在居住用地远期的总量管控、中期的规划引导和近期的潜力挖掘方面,都有深厚的积累,让发展研究中心承担该项目,保持了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延续性,有利于在原有统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拓展和完善居住专项规划。 因此,为保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同时考虑项目的专业性、复杂性、可实施性,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充分发挥发展中心作为我局事业单位在该项工作中的优势,从规划编制的实际需求出发,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供应商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采购。 |
征求意见期限: 从2022年 04 月 14 日起至2022年 04 月 20 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工 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联系电话:83949184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附件:
政府采购服务类申报书-居住专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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