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011050120
预算金额339.58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368838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浏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总院、儿童医院物业外包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2011050120-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株树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总院、儿童医院物业外包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1105012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总院、儿童医院物业外包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3395800
 合计金额小写: 3395800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叁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采购项目名称:总院、儿童医院物业外包服务

政府采购编号:LYCG-202011050120

服务内容:保洁管理、外勤管理、安保管理、司乘管理等。

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金额大写:叁佰叁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

合同金额小写:33958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1-01 ——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北正北路53号及关口儿童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补充协议履行合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29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29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29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29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29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29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29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29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29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29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29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298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由乙方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按月银行转账支付(每月25号之前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浏阳支行营业部(湖南株树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80771597074)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保洁管理:具体医院卫生保洁要求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

①负责整个医院室内外的环境卫生:门诊楼、住院大楼、婚登楼、儿童医院、院区道路、各绿化区等日常保洁。

②负责制止在院内乱贴乱画的现象发生。

③协助科室做好控烟及文明劝导工作。

2、外勤管理:

①负责全院医疗临床标本送检、入院病人铺床、科室被服送洗、床位开水配送、借药、临床科室库房管理、煎送中药等工作。

②病房空气消毒、器械消毒工作。

③特殊病人陪检工作。

3、安保管理:负责医院门岗执勤、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处理等。

①门岗亭值班员对所有进出的车辆敬礼,对驶入的车辆指挥其按路线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对驶出的车辆按停放的时间收费;

②做好院内及出入口车辆管理及交通疏导工作;

③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医院门前“三包”范围内的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和监控值守工作;

④协助医院处理治安突发事件(医疗纠纷);

4、司乘管理负责维护医梯乘坐秩序,坚守岗位(含周六、周末):每天上班时间为8:00-21:00,确保医用电梯满足担架、轮椅病人运送无阻,不能脱离值岗位置到室外逗留。

①司乘员持有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③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一律实行普通话服务,准确报站,随时为病人或家属提供优质咨询服务,指引方向。

④着装、仪表大方,不着浓妆。

⑤各电梯轿箱内清洁卫生,污物及时清扫。

⑥电话畅通,司乘人员不能私自做非工作通话使用,如有故障及时报告后勤服务中心。

⑦司乘员操作不当、责任心不强、脱岗及发现异常不报等乙方原因引发的纠纷及意外事故均由中标方负责。

⑧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其它服务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医院卫生保洁要求实施细则和附件2浏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评表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遵守;

3、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2、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3、有权按时从甲方支取物业管理费。

7.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如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事故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1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以科室为单位如出现投诉,被投诉科室的保洁按照30元/次/ 人/月的标准在次月物业费中予以扣除;外勤人员、保安、电梯司乘员的奖罚标准及费用结算方式按照上述标准一并执行。未投诉的科室(仅限于特殊区域的卫生间:门诊1楼、3楼、4楼、5楼;住院部1楼)的保洁员按照30元/人/月的标准在次月物业费中予以奖励。

2、医院每月组织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调查低于85分、80分、75分、70分,医院相应扣除乙方物业违约金1000元、2000元 、3000元、4000元,于下月在物业管理费用中扣除

3、项目人员由乙方聘用管理,进行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医院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着装,仪表规范。

4、医院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保安营房1间、办公室及工具房1间)2间,人员的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管理用房管理规范,严禁在房内打牌、赌钱等违法行为,严禁在房内做饭及使用明火。医院巡查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第一次扣除违约金1000元/次, 第二次扣除违约金2000元/次, 第三次医院视情况终止合同,相应所扣除的违约金于当月在物业管理费用中扣除。管理用房消耗的水、电费用以水、电表计数为准,价格按水、电部门所定标准收取,由乙方负责。

5、乙方司需配合医院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医院巡查发现烟蒂扣除违约金10元/个,发现卫生死角等卫生不到位扣除违约金10元/处,发现牛皮癣扣除违约金10元/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医院被当地街道、市卫计局等管理部门点名或通报批评一次处乙方违约金1000元整,市级等管理部门点名或通报批评一次处中标方违约金2000元整,于当月在物业管理费用中扣除。一年内被通报两次处乙方加倍违约金,视情况终止合同。

6、项目人员编配最终人数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减少人员物业费按实际用人数进行核算,物业服务单价2669元/人/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浏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 景程大道1号香槟现代城A座4楼
法定代理人: 龙湘泉 法定代理人: 肖庆元
委托代理人: 邹利平 委托代理人: 曾梓英
电话: 0731-83688383 电话: 0731-83652278
传真: 0731-83634153 传真: /

附件列表
  1. 合同附件.doc合同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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