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荔浦市荔城镇荔桂路迎宾大道排水管网工程(Ⅱ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26.9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203001
预算金额626.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远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张荣林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荔浦市荔城镇荔桂路迎宾大道排水管网工程(Ⅱ标段)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4203001
招标人
 荔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
 荔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远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破除工程(破除原混凝土路面及破除 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恢复),埋设雨水管(其中雨水管道主要为 DN1000 钢带增 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DN1200 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预留支管雨水管 道采用 HDPE 双壁波纹管 SN8-DN600;雨水连接管采用 HDPE 双壁波纹管 SN8-DN300)及附属工程。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21日
开标地点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3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5月22 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7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富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总价
  6269924.59元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张荣林(注册编号:桂245121226979 ;
身份证号:45033119******1811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春江(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1)4001033 ;
身份证号:45033119******2416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陇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总价
  6284234.59元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何秋菊 (注册编号:桂245212200432 ;
身份证号: 45033119******094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廖秋玲(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03583 ;
身份证号:45233119******0620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锦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总价
 6250818.12元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梁长强(注册编号:桂245060805724 ;
身份证号:45233119******0359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莉(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5361 ;
身份证号:45033119******3628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广西常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因:投标人符合“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B1.4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要求,即项目经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决定否决其投标;江西奇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因:1、投标人符合“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B1.4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要求(财务报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决定否决其投标。2、投标人符合“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B1.6 不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1条内容提供资料的要求;即未按要求提供吴成建、罗玲、王泽顺三人在现任职单位的近1个月(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决定否决其投标。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ipu.gov.cn/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荔浦市建设工程综合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721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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