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生鲜冷链物流配送分拣中心分拣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二)
盱眙县生鲜冷链物流配送分拣中心分拣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二次)
受盱眙县商务局、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盱眙县生鲜冷链物流配送分拣中心分拣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盱眙县生鲜冷链物流配送分拣中心分拣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ggzy.huaian.gov.cn/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6日上午09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是指上传至电子系统中的电子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C-2023120407-XY
项目名称:盱眙县生鲜冷链物流配送分拣中心分拣设备采购及安装
预算金额:398万元
最高限价:398万元
采购需求:环形交叉带分拣机、配套线体、集装箱活动冷库等采购及安装
合同履行期:6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内容 | 提交形式 | |
1 (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 1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 | 扫描件上传 至电子标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
2 | 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 扫描件上传 至电子标书 | |
受托人身份证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
2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扫描件上传 至电子标书 | |
3 | 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 扫描件上传 至电子标书 | |
4 |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 | 扫描件上传 至电子标书 | |
5 |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单位)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点(双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供应商应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 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09时00分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aian.gov.cn)
注:投标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1.1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二)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网上开评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见投标人须知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2)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 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盱眙县商务局、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22楼、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23楼
项目联系人:盖文娜、陈国庆
电话:15261778679、0517-80327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淮河东路16号
联系方式:陈正洲 电话:152618005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盖文娜、陈国庆
电话:15261778679 、0517-80327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