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乐东县城垃圾场渗沥液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jc2024-12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0898-6533198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乐东县城垃圾场渗沥液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C2024-129
项目名称:乐东县城垃圾场渗沥液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87895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87895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将现状渗沥液处理站处理规模改造扩建至160m3/d,具体内容包括:
(1)改造现有构筑物,包括前置反硝化池、脱气池、后置反硝化池、缓冲池、污泥池、回收水池、浓缩液池、上清液池。
(2)改造现有设备:包括超滤设备(60m3/d,更换膜组件),污泥处理设备(管道改造),浓缩液处理设备(改造一级STRO),加药设备(管道改造)。
(3)新增设备:均衡罐、CJR罐、冷却塔、超滤集成设备(100m3/d)、消毒设备、除臭设备、反渗透设备(80m3/d)、浓缩液处理设备(新增二级STRO,新增低温蒸发器),以及各设备配套水泵、风机、阀门等。
合同履行期限:27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等级资质(2021年第9号)已换发新证的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可为投标人其分公司人员),在投标截止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不超过2个(含)资格;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不需提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9建筑企业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njst.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售后概不退);获取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若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公告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2、有关本项目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        
联系方式:陈主任 0898-85523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            
联系方式:周工 0898-6533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0898-6533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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