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省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2021年盖州市小流域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S2020031
项目名称:《省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2021年盖州市小流域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4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440000 元
采购需求:《省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2021年盖州市小流域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具体详见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1年11月30日止(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 2020年12月9日,每天上午9:00点至11:00点,下午13:00点至15: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15号-甲4号(辽宁兴顺建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6日 10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地址:盖州市政府路西财政局一楼)
六、开启
时间: 2020年12月16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地址:盖州市政府路西财政局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盖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盖州市人民政府新楼(三楼)
联系方式: 李忠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兴顺建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15号-甲4号
联系方式: 0417-3368999
邮箱地址: 2363794757@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兴顺建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账号: 05501001020000196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春秀
电 话:0417-3368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