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公司勘探事业部2023-2024年度分析化验及解释评价录井技术服务(第二次)
招标编号:ZY23-XJT11-FK014-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3年3月1日起至 2024年2月29日期间勘探事业部所辖区块的分析化验及解释评价录井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如下但不限于:地化类三维定量荧光、核磁共振、热解、热解-气相、轻烃、显微荧光薄片分析;岩矿类元素(XRF)、矿物(XRD)、岩屑伽马能谱分析、矿物薄片鉴定及探井解释评价录井技术服务等。具体以勘探事业部作业通知书为准。
2.2 招标范围:2023年3月1日起至 2024年2月29日期间勘探事业部所辖区块的探井分析化验及解释评价录井技术服务项目。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4年2月 29日。
2.4.施工地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所辖钻井实施井点,位于新疆巴州、阿克苏、喀什、克州、和田等地区,验收勘探事业部所在地库尔勒。
2.5 标段划分: 否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分析化验及解释评价录井技术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对应业绩的结算资料或发票扫描件。
- 装备要求:
具有分析化验所需的三维定量荧光、核磁共振、热解、热解-气相、轻烃、显微荧光薄片分析、矿物薄片、元素(XRF)分析、矿物(XRD)分析、岩屑伽马能谱分析、矿物薄片鉴定等分析化验设备,详见下表:
编号 |
分析化验仪器名称 |
提供参数 |
主要作用 |
1 |
核磁共振分析仪 |
孔隙度、渗透率、含水饱和度、含油饱和度及T2谱 |
物性及流体评价 |
2 |
定量荧光分析仪 |
主峰激发、发射波长和含油浓度参数 |
油质、真假显示及污染排除 |
3 |
显微荧光薄片分析(荧光显微镜、切片、磨片机) |
荧光的发光颜色、强度、面积及分布产状等信息 |
判断储层含油及含水性,观察微观孔隙结构; |
4 |
油气显示评价仪(热解) |
天然气s0、汽油量s1、煤油及柴油s21、蜡和重油s22、胶质沥青质s23 |
评价原油油质和流体评价 |
5 |
油气组分综合评价仪 (热解气相色谱) |
烃类混合物中族组份NC10-NC35正构烷烃出峰情况、相对含量及图谱 |
真假油气显示、添加剂影响及油气水的纵向分布变化 |
6 |
轻烃组分分析仪 |
完整组分:正构烷烃9个;异构烷烃54个;芳烃6个;环烷烃34个;一般岩心样品出不全; |
分析C6-C9之间同分异构体与流体关系,解决油气水精细评价难题 |
7 |
全岩矿物分析仪(XRD) |
石英、斜长石、方解石、白云石、蒙脱石、伊利石、硬石膏、石盐等九种矿物含量 |
岩性识别、特殊矿物鉴定、卡取层位、水平井地质导向、压前地层脆性评价 |
8 |
元素含量分析仪(XRF) |
Na、Mg、Al、Si、P、S、Cl、K、Ca、Fe、Ti、Mn等35种元素含量 |
卡取层位、沉积 环境分析 |
9 |
矿物薄片(偏光显微镜、切片磨片机) |
提供碎屑岩、碳酸盐岩、岩浆岩、变质岩、火山碎屑岩等岩石镜下薄片岩性、矿物成分、胶结物等定名鉴定 |
特殊岩性识别、特殊矿物鉴定 |
10 |
岩屑伽玛能谱分析仪XSTAR新先达 |
U含量、Th含量、K含量、γ能谱 |
随钻γ跟踪,岩性识别 |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设备清单(需标明设备名称、参数);
(2)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作业人员各岗位不少于3人;包含项目经理、评价工程师、操作工程师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
(2)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 HSE 培训工作的通知》(安 委〔2019〕4 号)要求参加 HSE 培训并通过考核,承包商队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须具有符合文件规定的油气田所属企业培训证书。
-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 报名要求:无。
- 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2月3日08:00至2023年2月8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6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杨 涛
电 话:0996-2174933
邮 箱:1597020848@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