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矿实业新建Φ20mm轧制钢球产线项目电葫芦招标信息
一、招标编号:SKWTZB2022029
二、项目名称:电葫芦
电葫芦1台,详见技术要求。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1、国内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500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内容,或提供制造和安装资质的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中标人与迁安首钢兴矿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四、报名截止日期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2年8月9日16:00前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迁安市首钢矿山滨河村物资公司办公楼一楼东侧)。请于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文件扫描件发送到sgjtkyzb@163.com邮箱报名登记,邮件名称标识“兴矿实业新建Φ20mm轧制钢球产线项目电葫芦”字样。需上传邮箱资料如下:
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投标人于投标前将0.5万元投标保证金用公司账户电汇至我公司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设备到货后无息原额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予以无息原额退还。违反投标纪律,中标后不签订、不履行合同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名称:迁安首钢兴矿实业有限公司
税号:911302833362173773
地址:迁安市杨店子镇滨河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西南1号路东
电话:0315-771320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首钢支行
账号:13001628037050509708
行号:105124600025
报名联系电话:0315-7710864、7710321、15383756238(技术咨询)
报名联系人:闻斌、李剑锋、侯瑾(技术咨询)
2022年8月4日
首兴实业新建∮20mm轧制钢球(试验)产线项目
电葫芦设备设备技术规格书
1.1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首兴实业新建∮20mm轧制钢球(试验)产线项目
。它包括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需方可以认为供方提出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1.4 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5设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程进行设计、制造和验收。并要求在设计、制造方面所遵循的标准和规程一律以最新版本为准。
1.6供方应对所供设备包括需方认可的外购产品负有全责。
名称 |
台数 |
起升重量/t |
提升高度 |
备注 |
电葫芦 |
1 |
5 |
9 |
地面操作 |
3.1供电条件:~380V/3相/50Hz;控制电源~220V/单相/50Hz;电动葫芦采用电缆滑线车。
3.2环境温度:-20℃~40℃;相对空气湿度:50%;
3.3 安装地点:河北迁安。
3.4 厂区海拔高度110米。
电动葫芦设计、制造及质量控制标准。
(1)CD1电动葫芦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标准 |
1、GB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
2、GB6067 起重机安全规程 |
3、JB2100 CD1电动葫芦技术条件 |
4、JB2101 CD1电动葫芦用断火限位器技术条件 |
5、JB/ZQ8004 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质量分等 |
6、ZBJ80013.4 钢丝绳电动葫芦实验方法 |
7、ZBJ80013.5 钢丝绳电动葫芦主电路限位器 |
其它未注明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制造、验收。 |
4.1电动葫芦采用无触点可控硅换相组件,控制电压交流36V,工作电压交流380V,型号为QZDK~Q28型,生产厂家为齐齐哈尔齐力达公司产品。
4.2起升机构设置导绳器和重锤双限位。
4.3配有超重量限制器,生产厂家为常州常欣电子衡器有限公司产品。
4.4电动葫芦为地面有线手柄操作,控制手柄必须防尘、防水,并加装切断总电源的紧急开关。
4.5电动葫芦轨道梁末端加装缓冲器。
4.6 电动葫芦生产厂家具有制造资质,产品合格证、图纸等出厂资料齐全。
4.7本次招标含安装及监督检验,投标单位需提供安装资质,电动葫芦安装后需邀请北京市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办理验收手续,协助招标方完成使用注册登记的办理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1设备参数及关键元器件的选用。
5.2技术服务承诺,主要包括现场服务人员资质、服务内容及质量保证手段、措施和故障回应时间等。
5.3投标单位提供产品制造单位的制造资质和安装资质复印件。
廉政承诺书
致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本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廉洁从业”的业务交往原则,我单位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之前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之后不实施行贿犯罪行为!
二、不向贵方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等,下同)赠送任何物品(包括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三、不向贵方工作人员提供非正常商务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五、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将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方纪监部门举报,同时积极配合贵方进行调查。
六、经证实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实,贵方有权终止采购合作并追究我单位相关责任。
承诺单位:(章)
20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