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中标公告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24-f-gnzfcg2022035c-1
预算金额8503.04万元
招标公司灌南县审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月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工17805030188
中标公司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150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20724-F-GNZFCG2022035C-1
二、项目名称: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三、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单位: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168号17楼
中标费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1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需求: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50天(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
五、评审专家名单:纪远、王万冬、孙家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3000元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灌南县审计局
地址: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联系方式:0518-83226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月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区阳光国际大厦1座塔楼2层201室
联系电话:17805030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
电话:17805030188
灌南县审计局
江苏月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
中标公示.pdf
中标公示.pdf
附件 :
竞争性磋商文件(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doc
附件 :
政府采购政策.png
政府采购政策.png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20724-F-GNZFCG2022035C-1
二、项目名称: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三、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单位: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168号17楼
中标费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1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称: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名
采购需求: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
章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50天(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五、评审专家名单:纪远、王万冬、孙家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3000元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灌南县审计局
地址: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联系方式:0518-83226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月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区阳光国际大厦1座塔楼2层201室
联系电话:17805030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审
电话:17805030188
灌南县审计局
南
江苏月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十月三十
灌南县政府采购
竞争性碳商文件
项目名称: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
务
项目编号:320724-F-GNZFCG2022035C-1
日
采购人:漢南县审计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月久造价咨询有限公
司
H业T
2022年09月
2022年10月项目编号:320724-F-GNZFCG2022035C-1项目名称: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灌南县政府采购
采 购 人: | 灌南县审计局 | |
采购代理机构: | 江苏月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第四章项目需求30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目录
项目基本情况: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6
5、采购需求: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4、最高限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55%计取,控制价为30.09万元,投标费率超过本预算价费率的为无效标。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2、项目名称: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编号:320724-F-GNZFCG2022035C-1。灌南县淮海路实验学校项目教学楼、综合楼食堂、艺体馆、体育场看台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竣工结算审计,竣工结算总价85030498.18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8、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7、服务地点:灌南县区域。6、服务期:50天(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多轮报价模块中等候报价。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9年9月至2022年8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3、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和受托人身份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拟派审计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9日下午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其他说明
国泰新点何工18452501766软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4.售价:招标文件每包售价0元。3.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磋商供应商自行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2.地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
五、开启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磋商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磋商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磋商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磋商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磋商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项目须在2022年10月28日10点00分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地点:磋商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7.0参加远程开标会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七、其他补充事宜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六、公告期限地点:磋商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时间:2022年10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磋商供应商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重要提醒: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名称:灌南县审计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磋商供应商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如因磋商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造价)3、电子标书制作:磋商供应商请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系统”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地址:连云区阳光国际大厦1座塔楼2层201室名称:江苏月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0518-83226145联系人:陈科长地址: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2)开标当日,磋商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连云港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九、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联系电话:17805030188联系人:闫工
一、总则(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第二章磋商须知注:磋商供应商在签到时,需填写单位名称、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务必能打通,否则答疑或者二次报价联系不上产生的所有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磋商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磋商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磋商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磋商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磋商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连云港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磋商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磋商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磋商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磋商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磋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因磋商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磋商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磋商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磋商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2、项目采购方式1.2本项目采购采用电子化方式,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1、适用范围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4.2此次磋商集采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4.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及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参加磋商费用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7.1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7、磋商文件的解释6.2本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或答疑会。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本集采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本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本集采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供应商一旦依法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2.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2、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集采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3.2标的物3.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与“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首次磋商报价表2.3磋商供应商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电子件。2.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5报价采用的货币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3.4其它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3.3有关费用处理
5.1磋商供应商必须使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可接受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5、响应文件制作工具4.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4.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4.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4、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1)响应函: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6.2商务文件格式:(政府采购政策有关材料可选提交;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他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填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等内容。6.1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其他材料等内容,相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扫描件。6、响应文件构成
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报告可以通过同步诚信库后挑选;税收证明、社保证明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请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其他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下表资格审查:(按照此表中资料提供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如未按照此表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5)资格审查材料:(4)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填报要求详见“七、政策功能”。(3)报价明细表(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请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磋商首次报价明细”格式及要求填写。(2)开标一览表(首次磋商报价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
序号 | 评审因素(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评审标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
2 | 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磋商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磋商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和受托人身份证。 | 提供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
3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扫描件;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的依法交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9年9月至2022年8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声明原件扫描件;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
8 |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提供社保证明扫描件。 |
(8)售后服务承诺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7)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并根据供应商响应承诺的商务条件与“合同条款”“项目需求”等的差异填写。(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磋商供应商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电子件。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注:上表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生成响应文件如有,请按要求填写。6.4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项目需求响应方案:格式自定。(1)技术标:可以但不限于技术方案、产品技术资料、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材料、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等,格式自定。6.3技术文件组成:(以下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1磋商供应商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迟于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1、响应文件的上传、修改和撤回三、响应文件及样品的递交7.3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内容相同、加密与未加密两个版本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版本用于提交上传,未加密版本用于特殊情况处理。7.2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7.1响应文件应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相关内容可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件)或使用电子签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磋商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2.2在特殊情况下,集采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集采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集采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2.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集采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2、磋商响应有效期1.4磋商供应商不得在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也不得在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1.3如需对电子响应文件修改,磋商供应商可以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文件,并上传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1.2磋商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或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
不见面交易的,供应商必须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如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响应和放弃对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1、磋商开始仪式四、磋商与评审3.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如有)由采购人封存、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3.1采购项目需要提交样品的,供应商应当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并登记完毕,否则不予接收。3、提交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集采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磋商。2、磋商小组1.2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后,集采机构将当众宣读每份电子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首次磋商报价表)的各项内容以及集采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宣读顺序按开标系统供应商先后顺序进行。供应商未参加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
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其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1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2在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1磋商程序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8)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的情形。(7)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备份U盘(仅响应文件现场开启适用)均因其自身原因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审的;(6)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者电子响应文件未能解密(指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且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后补救方案(仅响应文件现场开启适用)补救不成功的;
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并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开标系统递交的投标文件(价格分部分)为第一次报价,待资格审查结束后电话通知各磋商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只能比第一次低),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6.1.3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按照开标记录表中的联系电话逐个通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分别通知进行二次磋商报价,时间为15分钟,超时将无法进行二轮报价。
6.2.2评审标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2评审方法和标准6.1.4本项目各分项最终结算价按照磋商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同比例变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2.3评审报告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2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集采机构将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提供三份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文件(需加盖公章)。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确定成交单位五、成交(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集采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1.l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签订合同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
2.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2.3成交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2.2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2.1磋商文件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履约保证金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价格=磋商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磋商报价×10%。本项目执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最后磋商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办法》。2、价格给予扣除标准:1、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最后磋商报价为准。七、政策功能
八、质疑和投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应当提供的材料:
1.5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监管信息-意见反馈)。1.4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1.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集采机构。采购人、集采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采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的提出
(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9)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8)采购文件(交易文件)下载回执函;(7)必要的证明材料;(6)提出质疑的日期;
3.1质疑供应商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质疑处理2.4采购人、集采机构负责将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回复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转发《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2.3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集采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2.2对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集采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2.1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集采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
4、投诉3.6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5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3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2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1.3本采购项目的综合服务费:执行连价服字【2017】126号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以每宗招标项目中标价为计算基础。按照交易中心类别和中标价收取,具体标准见下表,采购单位支付30%,中标单位支付70%交易中心场地费。1.2本采购代理费用将按3000元收取,招标费用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磋商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1.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采购服务费九、投标费用投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收费项目 | 中标价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建设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 | 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下同)以下 | 4000 | 采购单位支付30%中标单位支付70% |
建设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 | 200-500万元(不含) | 6000 | 采购单位支付30%中标单位支付70% |
建设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 | 500-1000万元(不含) | 8000 | 采购单位支付30%中标单位支付70% |
建设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 | 1000-1500万元(不含) | 10000 | 采购单位支付30%中标单位支付70% |
建设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 | 1500-3000万元(不含) | 13000 | 采购单位支付30%中标单位支付70% |
建设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 | 3000-5000万元(不含) | 16000 | 采购单位支付30%中标单位支付70% |
建设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 | 5000万元-1亿元(不含) | 20000 | 采购单位支付30%中标单位支付70% |
建设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 | 1-5亿元(不含) | 25000 | 采购单位支付30%中标单位支付70% |
建设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 | 5亿元及以上 | 30000 | 采购单位支付30%中标单位支付70% |
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项目 | 10万元(含) | 2000 | 标准不变,由中标单位支付 |
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项目 | 10万元以上 | 3500 | 标准不变,由中标单位支付 |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以及采用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 工程单项合同低于必须招标限额的 | 1500 | 标准不变,由中标单位支付 |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以及采用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 工程单项合同高于必须招标限额的 | 3000 | 标准不变,由中标单位支付 |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
项目名称: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磋商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八、解释权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咨询类型:合同编号:建设地点: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制定 |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制定 |
2.建设地点:灌南县1.项目名称: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咨询人:委托人:灌南县审计局、建设单位
本协议书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同。7.服务周期:50天(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6.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5.项目规模:总投资额85030498.18元4.工程用途:结算审核3.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5、通过招标方式获得咨询业务的,还包括下列资料: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为: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造价咨询报告为止。若委托人提供咨询资料延后则时间相应顺延,若增加工作内容具体完成时间另行约定。五、委托人同意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和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3)中标通知书。(2)投标书及其附件;(1)招标文件;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住所:住所: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灌南县审计局咨询人:(盖章)七、本合同正本叁份,灌南县审计局、建设单位、咨询人各执壹份,副本叁份,灌南县审计局、建设单位、咨询人各执壹份。
住所: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建设单位电话:电话: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年月日年月日电话:账号:开户银行:
4、“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2、“咨询人”是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委托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1、“委托人”是指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咨询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咨询人的义务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规定,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7、“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咨询人增加的额外工作量。6、“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5、“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第八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解决在咨询业务中的委托方问题,并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文件。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咨询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六条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合同规定的委托人利益的任何活动。第五条咨询人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向委托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专业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咨询成果文件。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
第十三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以及到工程现场勘察。第十二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支付咨询费用。第十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九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八条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六条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五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独立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的权利。咨询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有失公平、公正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此原因造成的咨询合同终止咨询人免责。对于造成咨询人损失的,由委托人给予赔偿。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咨询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咨询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承担相应赔偿。
委托人的责任第二十二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二十一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咨询业务范围内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九条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人执行的专业咨询业务不符合相关规范时,有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7个工作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六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或重复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长了约定的咨询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部分酬金的支付。第三十一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第三十条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数额和币种支付。咨询业务酬金第二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中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七条咨询人应对咨询报告的质量负责,委托人有对咨询工作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的权利。评价时间在咨询成果报告提交后一个月完成,并根据有关规定填写《咨询效果评价意见表》。对评价结果有争议时,以项目所在地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意见为准。第三十六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五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四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其他第三十三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1.适用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第三十八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争议的解决
2.审计人员须服从委托人的工作安排,未经委托人许可,咨询人不得随意调用或更换。项目成员:1.负责本工程的咨询人员,必须是咨询人的正式员工且具备造价员或造价师资质而且必须从业经验丰富,不允许有兼职人员。项目组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及执业资格证明。第二条本合同咨询项目负责人由担任,负责本咨询项目的具体实施及与委托方的联系等事宜。3.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所引用的、现行省市地区等规范标准。2.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本项目所在地,现行量价计取依据及其他适用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及相应施工合同。
□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投资决策阶段2.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内容(下列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1.委托工程造价咨询的工程范围: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
工程发承包/招投标阶段□额设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设计方案经济比较□其它□编制建设工程预算□审核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建设工程概算□审核建设工程概算工程设计阶段□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其它
工程施工阶段□其它□参与审查经济标□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起草合同文本□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审核招标文件造价控制条款
□工程造价鉴定及仲裁咨询□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2造价咨询其它业务□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其它工程竣工阶段□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业主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其它□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发包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第七条委托人授权为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第六条委托人应在3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按照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约定时间办理。第五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第四条实施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务,要求咨询人常驻施工现场时,由委托人提供下列必要的办公条件:提供基本办公设施一套。□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其它
第十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其它。□实施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工程建设周期延长;□由于委托人提供的图纸等条件资料不全或发生变化,咨询人根据变化的条件资料发生的重复咨询工作;第九条咨询人发生额外工作包括:第八条委托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由此造成的咨询人工作的缺陷或失误及额外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对咨询人进行赔偿。
①对抽查样本或整个项目误差率3%以下的,一次性全额支付审计费用;(1)结算审计酬金支付:咨询人提交结算审计报告后10日内,委托人向咨询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询费。2、本咨询项目合同生效后付款方式如下: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中标费率收费计取竣工结算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合同总价不得超过30.09万元。根据江苏省工程造价行业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咨询服务酬金计算方法为:1、正常酬金计算方法
第十一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额外服务酬金:如建设单位委托咨询人实施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则由建设单位与咨询单位另行签订合同,价格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投标费率。附加服务酬金:3、其他约定③对抽查样本或整个项目误差率5%以上的,扣减全部审计费用,将咨询人列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黑名单,取消参与灌南县所有项目的审计资格。②对抽查样本或整个项目误差率3%至5%的,视情况扣减部分审计费用;
附加协议条款: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3、施工单位申报的补充资料,需由委托人书面同意,方可成为本工程的结算资料。由于补充资料的提供不及时造成咨询工作的时间延误或损失,则由相应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2.1在咨询过程中,若咨询人不能及时配合委托人的工作,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2、满足下列情形终止合同:1.2咨询人如有受贿行为,经查实处3-5倍受贿金额的罚款;委托人有权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并追究咨询人的法律责任。1.1委托人不予支付所有咨询服务费,且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1、咨询人负有保密责任,对委托人提供的图纸、文件、资料、数据等以及工作成果,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传送给第三人或用于本协议外的项目及与施工方有私下交易等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如发生上述情况则:
附件1:8、咨询人必须在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审计完成。否则委托人有权拒付审计费。7、咨询人应严格执行附件1:《廉洁自律书》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咨询人须依照委托人要求的标准、规定及行业有关规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审计任务;5、委托人如发现咨询人所派项目组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有权要求咨询人及时调换,或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处罚。4、委托人有权对审计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对咨询人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审计程序、工作效率、审计质量、审计服务等方面。
4、不接收施工方和相关单位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委托人的利益;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我方参加审计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接受审计机关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审计机关各项工作纪律及审计“八不准”等廉政纪律;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我方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自律书。廉洁自律书
10、未经审计机关同意,不单独同施工方接触,不得向他人透露与审计项目有关事项。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9、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厉害关系而主动申请回避;8、不向施工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委托人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咨询人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咨询人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7、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咨询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6、不要求、暗示和接受咨询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不在施工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年月日单位:(盖章)项目组相关人员签字: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我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本自律书作为造价咨询合同的附件,与造价咨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我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我方工作人员有违反自律书上述自律责任行为的,审计机关有权要求我方调换工作人员、视情节作出处理、处罚,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项目需求费率:‰一、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2:
序号 | 造价管理阶段 | 咨询项目 | 收费基数 | 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收费 | ||||||
序号 | 造价管理阶段 | 咨询项目 | 收费基数 | ≤500万元 | ≤1000万元 | ≤5000万元 | ≤1亿 | ≤5亿 | >5亿 | |
1 | 施工阶段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 基本收费 | 送审建安工程造价 | 9 | 8 | 6 | 4 | 3.5 | 3 |
1 | 施工阶段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 驻场收费 | 送审建安工程造价 | 5.8 | 5.4 | 4.3 | 3 | 2.5 | 2 |
2 | 竣工结算阶段 | 效益收费 | 核减额 | 6% |
三、服务质量项目竣工结(决)算阶段:(1)审查竣工结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2)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等。(3)施工材料的用量及价格是否合理。(4)项目清单计量单位与价格套用是否合理。(5)规费及税金等计取程序是否合规,计取基数是否合理,计取标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等。二、服务要求2、服务周期:50天(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1、本次招标的灌南县淮海路实验学校项目教学楼、综合楼食堂、艺体馆、体育场看台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竣工结算审计,竣工结算总价85030498.18元。灌南县审计局对此拟选择1家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结算审计服务。一、项目内容
3、造价咨询服务报酬及支付(2)项目组所有人员必须为磋商供应商自有人员,服务周期内要求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参加现场工程例会,业主将执行考勤制度,有特殊情况需书面报送并获得业主同意;若磋商供应商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灌南县审计局,经同意后方可变更。若未经灌南县审计局同意的更换项目负责人,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0.5万元∕人次;若未经灌南县审计局同意的更换其他人员,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0.3万元∕人次。(1)委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的所有工作;2、磋商供应商和专业人员服务方式和内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含执业注册造价师)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审计纪律,保守秘密,愿意接受灌南县审计局的监督和管理;熟悉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及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能够胜任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计等工作;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等。其他专业人员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1、专业人员基本要求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审计、调查、审核等约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不得擅自将工作中取得的材料和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2)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和程序。4、中标单位服务要求(2)造价咨询服务报酬由相应审计项目的建设单位予以支付。(1)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造价咨询服务,计取服务报酬依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中标费率收费标准,计费基数以按项目实际送审额为准。若总造价咨询费超过30.09万元的,则造价咨询费按30.09万元计取。
(1)执业过程中,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处罚并扣减或拒付相关费用,视情节轻重解除合同:5、违约处理(6)在工作结束后应出具符合执业规范的审计、审核、调查报告等法律文书,并对审计、审核、调查结果负责。(5)所做的工作底稿及参检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清楚;出具审计或调查报告,对报告承担责任。(4)服从灌南县审计局统一指挥和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7)其他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等。(6)不履行聘请协议规定义务的;(5)拒绝接受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4)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3)利用受聘工作拉业务或从被查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2)隐瞒检查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查单位串通舞弊,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
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的评委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2名评标专家及采购人代表1人构成。一、磋商小组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磋商供应商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1、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磋商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服务承诺,且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四、其他要求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三、评审原则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二、评审方法
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三)评分标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二)成交标准:磋商小组将根据总得分高低排列各磋商供应商次序(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投标报价低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服务承诺优先的顺序,排列各磋商供应商次序),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委将以采购文件为评标依据,对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1 | 价格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点)注:各磋商供应商报价时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 超过作无效报价处理,最终报价的数字百分比作为中标费率。 | 10 | |
2 | 商务部分 | 荣誉认证 | 1、磋商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日期为准),被市级造价主管部门表彰或表扬的,有一个得0.5分,被省级造价主管部门表彰或表扬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2、磋商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以上评分提供证明材料并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若证书未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发证部门的延期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2 | 商务部分 | 业绩 | 磋商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总造价5000万元(含)以上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的公共建筑工程结算审计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需提供工程造价项目咨询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时间、金额以合同内注明为准,若上述资料体现不出金额或时间等需要明示内容的,则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0 |
2 | 商务部分 | 项目组人员配置 | 一、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除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外,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加3分。本项最高得5分。二、项目组成员:1、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土建类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4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一人加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最高得8分。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安装类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4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一人加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①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证书视同原件)、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组人员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②专业以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类别为准;③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指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职称证书;若为职称改革前获得的高级职称以国家部委办及部署企业颁发的为准。④如造价工程师或其他类注册证书正在办理延续注册手续,不能提供延续注册的,须提供造价管理部门出具的延续注册接收证明。 | 21 |
3 | 技术部分 | 审计质量控制及服务 | 1、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已完成政府投资 (或国有资金) 建设的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实施方案及结算审计报告1份,同时提供该项目委托合同(该项目与上述业绩类似项目不重复)。评委根据竣工结算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方法和措施 (包括:审计目标明确、审计内容和重点详实、审计组织和分工合理、以及针对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 建设项目的特点提高审计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 对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质量按以下标准评分:审计报告质量因素全面、合理、清晰、 科学、可行、针对性强 (优) 的得 16 分;审计报告质量因素全面、合理、清晰、科学、 可行、针对性较强 (良) 的得 13分;审计报告质量因素全面、合理、清晰、科学、可行、 针对性一般 (一般) 的得 10分;审计报告质量因素不全、不合理、不清晰、不科学、可行、 针对性较差 (较差) 的得 7 分;没有提供审计报告、合同的不得分。2、投标人的内部廉洁从审制度、质量制度控制和审计进度控制的完善性和合理性。根据 投标人提供的廉洁制度、组织机构图、工作流程图、质量控制制度、审计进度(时间)控制 制度等由评委根据以下标准评分:制度措施非常全面,阐述非常完整,详实,具有非常强 的实践性、可操作性的,得15分;制度措施详细,实践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2 分;制度措施一般,阐述流于形式,实践性不强,可操作性一般的,得8分;制度措施较 差,阐述不完整,无实践操作性、空洞的,得4分;无不得分。3、对本项目审计重点、难点提出相关措施和技术建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措施,技 术建议等由评委根据以下标准评分:针对该项目的专业特点,说明专业特点,突出审计重 点难点,建议和措施的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详实,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的,得16分;突 出审计重点难点,建议和措施内容不够详实,专业特点说明不够详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3分;审计重点难点突出不充分,专业特点说明不详细,建议和措施内容不详实,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0分;未突出审计重点难点,未说明专业特点,建议和措施内容 不详实,无操作性、空洞的,得7分;无不得分。 | 47 |
3 | 技术部分 | 服务承诺 |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磋商供应商提供了其他更优质服务内容的,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按以下标准评分:内容具体有针对性得 6 分;内容一般且针对性不强得 4.8 分;内容欠缺且针对性较差得 3.6 分;承诺空洞没有针对性得 2.4 分;无不得分。 | 6 |
合计 | 100 |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五、中标标准:3.公共建筑工程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2.业绩中提供的证明项目与审计质量控制及服务中提供的证明项目不重复。说明:1.评审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不得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磋商供应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或副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致:【采购单位】响应函格式1、响应函日期: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交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标段(标段编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格式2、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注:未按照本响应函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日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
标题 | 内容 |
投标报价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
服务期限 | 50天(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报说明:日期:
填报说明: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3、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要填定此表。2、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
格式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09月至2022年08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声明人(盖章):注:须附证明材料。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标段编号:【标段编号】)的磋商采购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买卖。1.委托书内容填写应当明确、文字工整清楚,涂改无效。说明: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签发日期:年月日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请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的商务条件,填写该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3.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项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本人(姓名)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招标人):磋商供应商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单位盖章)本企业此次参加项目合同标段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请在此文档中增加磋商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标办法、磋商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服务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磋商所需的其他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淀南县审计层(单位名称)的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批次国
金投能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
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8折款国者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监价咨询服务(的名称),属
于工程造价咨询(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
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人,营业收入为19554.335万元,资产总额为
14527.722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惜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方降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年0月25日
填报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
政策
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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