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5001102024022600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5205.53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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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2,055,351.5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2019[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綦江区小型罐区项目施工补遗(4)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重庆市綦江区小型罐区项目施工》补遗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以本次发布为准 一标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52055351.58元(大写:伍仟贰佰零伍万伍仟叁佰伍拾壹元伍角捌分) 三标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37865675.32元(大写:叁仟柒佰捌拾陆万伍仟陆佰柒拾伍元叁角贰分) 投标人各标段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各标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各标段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补遗(4)发出,工程量清单及清单单价最高限价以本次发布为准。 三、本项目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7.2.1预付款内容更改为: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条款中预付款对应条款相应调整。 四、本项目图纸以本次发布为准。 五、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2024年6月20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本次补遗是在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的基础上,进行的补充与说明,如与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不符时,以本次补遗为准,本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特此说明
招 标 人:重庆市綦江区江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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