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2148HG240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更换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1-26,更正为:2024-12-0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0 09:30:00,更正为:2024-12-1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10 09:30:00,更正为:2024-12-18 09:30:00。
1、删除采购需求1.3 制冷压缩机参数中的:
(3) ▲磁悬浮系列产品具备压缩机转子悬浮精度、高速硬跌落、喘振自动检测和喘振自学习等方面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以证明所用压缩机技术的可靠性。(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选型资料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
2、删除采购需求1.3 制冷压缩机参数中的:
(9) ▲机组设计的备降轴承,须至少支撑压缩机转轴在最高转速(全速备降,非降速备降)下不少于300次的安全备降,以延长压缩机使用寿命(提供第三方关于跌落试验的测试报告佐证并加盖公章);
3、第四章详细评审表中“重要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情况”:
对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要求的满足程度进行评审。共计10条,每满足1条,得2分,最高得20分。 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如所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不得分。
更正为:
对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要求的满足程度进行评审。共计8条,每满足1条,得2.5分,最高得20分。 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如所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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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珠江新城华强路6号
联系方式:020-87118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岳健
电 话:020-8318718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