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鸿信智慧危化园区安全基础管理和基础人员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电鸿信智慧危化园区安全基础管理和基础人员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比选编号:ZBZBD0000831ZX0023,比选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业务发展的需求,现对中电鸿信智慧危化园区安全基础管理和基础人员管理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采购内容:
中电鸿信智慧危化园区安全基础管理和基础人员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比选内容主要包括安全基础管理和基础人员管理平台功能模块开发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标准要求 |
项目规模 |
服务地点 |
交付期 |
质保期 |
1 |
智慧危化园区安全基础管理和基础人员管理平台采购 |
满足比选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
采购金额预估为50万元(含税) |
宁夏(比选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至 2024年6月26日完工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6 年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50万元(含税),参选人报价(含税)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条件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参选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上的参选人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参选人至少承担过1例类似软件开发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日期和金额为准;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结算凭证或发票复印件,时间以结算凭证或发票时间为准,金额以同一框架下结算凭证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1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年5月13日17:00:00。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2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报名人邮箱,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此表同时发送可编辑的WORD版,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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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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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选人联系电话(带区号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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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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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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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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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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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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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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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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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
(4)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银行电汇,不接受现金,“转账事由”填写:“ZBZBD0000831ZX0023w” (系统认领,备注部分只填写引号里的内容且务必正确填写)。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
2024 年5月20日9时 00 分 00 秒,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371号中通服共生课堂6楼607会议室。请参选人提前到达指定地,逾期送达会议室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5.2 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5.3 参选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汉中路268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人:林春庭、邓绘绘
电 话:15709781200、18115126816
电子邮件:linchunting7214_xm.cicdi@chinaccs.cn(报名)、denghuihui.cicdi@chinaccs.cn
开户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10300005
8.2异议接收方式
通过异议接收邮箱:linchunting7214_xm.cicdi@chinaccs.cn提出异议。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比选代理监督电话:189129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