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某部房屋屋顶抢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6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zbcz-d3005/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1561874003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部房屋屋顶抢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云欣路200弄3号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HZBCZ-D3005/2
项目名称:某部房屋屋顶抢修项目
预算金额:78.264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264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上海市备案)。
3.2企业资质要求及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含招标人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要求还须满足均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类似工程项目(房屋修缮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3.5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3.7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3.8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9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原件)
3.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将本招标文件项下的服务内容转包给其他单位。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云欣路200弄3号301室
方式:报名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的书面说明; (7)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的书面说明;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云欣路200号上海亚龙创业园3号楼三楼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郭助理/021-81859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云欣路200弄3号301室            
联系方式:赵工15618740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逸峰,张荣
电 话:  1561874003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