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2023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黑嘴鸥繁殖地堤坝及环沟生态隔离系统维护、鹤类繁育保护站芦苇湿地渠系清淤清扩)
金额
233.7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11100202400008
预算金额233.7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佳衡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百量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188042749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9
公告正文

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2023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黑嘴鸥繁殖地堤坝及环沟生态隔离系统维护、鹤类繁育保护站芦苇湿地渠系清淤清扩)

2024-02-0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编号: GC21110020240000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2-20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4-02-14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2-28 09:00:00
开标时间: 2024-02-29 09:00:00
正式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2023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黑嘴鸥繁殖地堤坝及环沟生态隔离系统维护、鹤类繁育保护站芦苇湿地渠系清淤清扩)已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2023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辽林草批字【2023】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83:17,招标人为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百量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
2.2合同估算价为233.72万元。
2.3招标范围:黑嘴鸥繁殖地堤坝及环沟生态隔离系统维护、鹤类繁育保护站芦苇湿地渠系清淤清扩。
2.4工期要求:2024年 3月10日至2023年6 月30日,计划工期112天。(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2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4-02-28 09:00前完成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8 08:30至2024-02-2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s://202.97.171.222/pj-jsgc-tb),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02-29 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7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百量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4号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儒福里40号4幢
联 系 人: 李佳衡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18242750666 电 话: 18804274927
传 真: 18242750666 传 真: 18804274927
电子邮件: 6420322@qq.com 电子邮件: 6420322@qq.com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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