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zfcg-202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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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关于《浙大城市学院智慧教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ZZFCG-2022-141】质疑函的回复

一、 质疑人:浙江网擎科技有限公司
二、 被质疑人:浙大城市学院
三、 质疑日期:2022年7月26日
四、 质疑项目名称:浙大城市学院智慧教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五、 质疑项目编号:HZZFCG-2022-141
六、 质疑基本情况:《浙大城市学院智慧教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于2022年7月22日发布招标信息,7月26日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损害了其权益向被质疑人提出质疑。
七、 质疑事项的审查情况:2022年7月26日收到质疑后,对质疑函进行了审查,认为质疑函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准予受理。
八、 质疑处理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质疑后,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于7月26日将质疑函副本复印件送达采购人浙大城市学院。我校针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九、 质疑事项的答复:
质疑事项一
1、质疑答复:本项目属于集成项目,涉及教学设备较多,对整体运维要求较高,需要稳定的设备运维管理系统进行技术支撑,软件著作权证书是一套软件是否能保证其技术质量及技术稳定性的有力证明,经市场调研,能够提供著作权证书的设备运维管理软件不止一家,并未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如翼云、中设智控、京东方艺云等)
2、质疑答复: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是标准化考场建设需要,多家供应商可提供此产品。(如天地伟业、北京国瑞维讯、竞业达等)
3、质疑答复:据市场调查,不止一家供应商满足该项数字艺术内容云平台相关参数要求。(如AJ、云图、京东方艺云等)
4、质疑答复:数字艺术内容云平台如上条答复;不止一家供应商满足该项信发系统参数要求(如希沃、鸿合、海康、海信、大华等); 对电脑主机的该项参数要求是为了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兼容性,市场上可满足此要求的供应商不止一家,可确保充分供应(如联想、戴尔、惠普、华硕等)。
5、质疑答复:智慧教室为公共空间,为保障安全性和兼顾稳定性应当采用电磁类锁具。门禁控制模块与主设备一体化设计可减少弱电施工的布线难度和故障点。该类型锁具所需电源模组市场常规,无特殊性。无线WIFI和有线的通信方式为电子显示类产品常规配置,可同时兼顾施工便利性和信号稳定性。POE和DV12V双电源方式,可以减轻施工布线难度,便捷灵活,上述模块内容均为市场成熟技术方案,不存在特殊性和指向性。教室作为公共空间,室内布置摄像机作为安保技防配套设备。目前常规摄像机大部均有RTSP推流功能,电子显示类产品利用该项技术进行,实现巡班巡课。市面上有多个厂家产品有此类功能,上述功能不具有特殊性和指向性。(如智园、耀融、金桥等)
质疑事项二
1、质疑答复: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并未限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是产品质量相对权威的证明,招标清单内设备参数均属于产品的基本参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等资料均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以反映出产品的技术特点和质量高低。
2、质疑答复:音响设备中有多路的输入输出口,RCA输入接口是音响设备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配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体音质的品质,参数评标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等资料均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经过权威机构的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更能保证产品符合技术要求,保证产品质量。
3、质疑答复:半球型摄像机应用于标准化考场,需符合标准化考场相关技术要求,对于产品质量有较高要求,参数评标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等资料均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经过权威机构的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更能保证产品符合技术要求,保证产品质量。
4、质疑答复:本项目为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设备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同时,要求发明专利等相关证书符合支持创新等相关政策。
质疑事项三
1、质疑答复:CAI多媒体视频系统是系统集成设备,为确保稳定和兼容,主机、学生摄像头、教师跟踪摄像头、拾音器等一般均由同一厂家生产,该系统是市场成熟产品,主流厂商均具备此能力。(如奥薇亚、锐取、小鱼易连等)
2、质疑答复:音响组合中,多家供应商能满足这一要求。(如BBS、Chanstek、JBL等)
3、本次项目对接学校各系统是学校因教学业务及教学管理需要,学校一体化数据资源平台免费开放标准化接口,中标方需按学校标准化接口进行对接。
质疑事项四
质疑答复:本项目为智慧教室设备集成项目,涉及多个软件系统,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多系统对接能力,对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能力要求较高,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反映出投标供应商的信息技术安全及服务能力,与本项目实施息息相关。
质疑事项五
1、质疑答复:合同履约期限改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第一批安装调试并交付,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安装调试并交付。”
2、本项目除设备外,还包括安装、集成、培训和运维等,涉及多种智慧教室教学设备,实际教学使用过程中需要多设备多系统同时运行,需要中标供应商共同参与运维。

此复。感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若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杭州市财政局投诉。

附件信息:

    浙江网擎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函.pdf

    5.9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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