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智慧公路)第ZH01标段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6143.8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智慧公路)第ZH01标段招标已于2023年1月12日公开开标、1月13日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行政监督: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7052924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投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邮 编:310007
电 话:0571-87630265
行业监督: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金华市丹溪路 289 号
邮 编:321017
电 话:0579-82468047
招标人: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
邮 编:321015
电 话:0579-82369553
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6日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智慧公路)第ZH01标段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智慧公路)第ZH01标段
开标日期:2023年1月12日 评标日期:2023年1月13日
备注: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工期:242日历天;
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智慧公路)第ZH01标段中标候选人业绩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智慧公路)第ZH01标段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无
附件3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智慧公路)第ZH01标段
开评标时间: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3日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行政监督: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7052924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投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邮 编:310007
电 话:0571-87630265
行业监督: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金华市丹溪路 289 号
邮 编:321017
电 话:0579-82468047
招标人: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
邮 编:321015
电 话:0579-82369553
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6日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智慧公路)第ZH01标段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智慧公路)第ZH01标段
开标日期:2023年1月12日 评标日期:2023年1月13日
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评标价(元) | 项目经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安全负责人 | 综合得分 | 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情况 |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和编号 | ||||||||
第ZH01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61438751.00 | 邵庆 | 高级工程师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浙1332014201535009 | 袁高枫 | 傅志杰 | 97.78 | 使用 |
备注: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工期:242日历天;
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智慧公路)第ZH01标段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 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资格审查业绩: | ||||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G25长深高速德清至富阳段扩容湖州段及 G25 德清至G60桐乡高速联络线湖州段机电工程 | 德清县杭绕高速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21年7月23日,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签约合同价10449.4523 万元 ,含全线(含服务区)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道路照明(含道路、桥梁、服务区、收费站、匝道等区域)、隧道机电(包含监控、通信、通风、照明、供配电、消防)、智慧高速系统(含主线智慧高速、智慧隧道等)等。 |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投标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公告、企业登记信息。 |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机电第 JD01 标段 |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21年1月29日,签约合同价8320.3482 万元,高速公路机电含供配电系统、监控、通信、收费、入口劝返(超限运输检测)系统、取消省界收费站建设 ETC 门架系统、照明等。其中监控系统包含监控管理软件开发,软件开发部分金额共计 5115000 元 |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发包人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投标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公告、企业登记信息。 |
项目经理-邵庆 |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机电第 JD01 标段 |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担任项目经理,签约合同价8320.3482 万元,高速公路机电含供配电系统、监控、通信、收费、入口劝返(超限运输检测)系统、取消省界收费站建设 ETC 门架系统、照明等。其中监控系统包含监控管理软件开发,软件开发部分金额共计 5115000 元 | 发包人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投标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公告、企业登记信息。 |
评分业绩: | ||||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执法管理平台开发服务项目 | 杭州市综合交通信息中心 | 交工日期:2019年6月21日,签约合同价760 万元,基于现有的综合交通信息指挥中心,接入包括市港航局、公路局、运管局、车管局、质安局及七个区县市交通局执法管理相关信息;具体包括综合监测子系统、事件处置子系统、移动执法子系统、案件管理子系统、考核监督子系统、执法指挥子系统、信息服务子系统、分析研判子系统、信息管理子系统等。 | 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验收报告、投标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公告、企业登记信息。 |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绍兴市区交通管理智能化二期建设项目 |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交工日期:2020年12月18日,签约合同价1799万元,基础业务系统功能升级(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升级改造,交通违法监测系统升级改造,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升级改造),应用平台功能升级(交通战略集成管控功能升级,大数据交通管理研判功能升级,智能交通设施管理功能系统升级,勤务监察监管平台,绍兴信息服务平台(交管APP),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仿真决策平台)等系统。 | 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工程验收表、投标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公告、企业登记信息。 |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漳州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项目(软件开发服务部分)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 交工日期:2022年11月12日,签约合同价906万元,包含综合交通运输数据中心软件系统、交通基础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运输行业运行安全与动态监测系统、交通应急指挥与协调联动系统、综合交通运行统计与态势评估系统、综合交通运输辅助决策系统、交通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等。 | 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公告、企业登记信息。 |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信、监控中心机电工程(软件与硬件) | 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办公室 | 交工日期:2018年6月26日,签约合同价2460.78 万元,含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软件开发等。 | 发包人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投标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公告、企业登记信息。 |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智慧公路)第ZH01标段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无
附件3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智慧公路)第ZH01标段
开评标时间: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3日
招标人名称: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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