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莆田市局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三次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莆田市局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烟草公司莆田市公司的委托,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莆田市局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三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XC20240106-2
项目名称:莆田市局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保证金:13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号 | 项目名称 | 维修车辆数 | 最高下浮率 | 主要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1 | 莆田市局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三次) | 85辆 | 100% | 详见第五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本项目规模金额为134万元,其中包含福建省烟草公司莆田市公司126万(81辆)、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8万元(4辆)。 2、本项目投标人须按统一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未统一的、下浮率为零、未报下浮率的,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由福建省烟草公司莆田市公司作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分别与福建省烟草公司莆田市公司、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签订合同。 4、实际维修批次和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在合同期内,实际维修费用达到项目规模金额,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必须完整响应。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6、若中标人合同期内未能按采购人需求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扣留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3年内不得参加莆田市烟草系统采购活动。 7、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中止合同,违反合同的要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①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要求”规定的条件;
③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三、时间及地点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22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7月23日09:00,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开标室1(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四、取得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用于本项目报名及提交网上投标文件。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保证金缴纳: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莆田城厢支行,账号—54730188000000408。
2、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莆田分行;账号—79880188000047251。
六、投标须知:
6.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必须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的系统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潜在投标人如未在平台注册的请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及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投标,具体操作详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指南”。网上投标技术问题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专业客服及技术:4009280095-5和0594-2221219)。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开标评标时无法正常进行,需要启用备份电子版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商务文件进行评审的,须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同意(正常情况下投标人是否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商务文件以网上提交的为准,若启用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则以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6.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现场送达纸质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6.3 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人需要携带CA数字证书在现场进行解密。
6.4 申请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业务:投标人若无CA数字证书的向CA认证机构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申请CA数字证书(线上办理链接:http://www.fjdzyz.com/project/main/zfcg.jsp)。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业务咨询及相关服务,请直接联系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080-999。
6.5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e.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及CA证书,投标人的CA证书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f.投标人的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及CA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招标代理公司拒收。
七、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单位:福建省烟草公司莆田市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185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4-2691206
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联系人:小蔡
电话:0594-2855533
邮箱:ptxc2022@163.com
发布日期:2024年 07月 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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