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城北片区水质提升及循环利用配套设施工程(EPC+O模式)及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1030;FXKFGK-2022-001# 本招标项目广饶县城北片区水质提升及循环利用配套设施工程(EPC+O模式)及监理已由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广审批项字【2022】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饶方兴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单位自筹及其他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名称:广饶方兴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广饶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饶县孙武路银座佳驿309室 工程名称:广饶县城北片区水质提升及循环利用配套设施工程(EPC+O模式)及监理 1、设计施工总承包部分: 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的发包工作内容,对项目的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包括但不限于现状测绘、勘察、工程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资料交付、配合专项验收等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运营部分: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运营单位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2年的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污水处理厂水电费、人员工资、培训、药剂、原材料采购、管廊巡检、养护、项目移交、联合试运转、工艺调试、各类评审、检测报告、项目验收合格移交运营单位后的一切运行费用及为完成污水处理厂项目所需的其他部分。 3、其它部分: 基本建设手续报批报建,包括但不限于环评、安评、稳评等报批报建所需的报告编制,以及“三通一平”、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等开、竣工所需的所有手续办理,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 中标人按照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2年)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基本建设手续办理、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出水水质、运营成本等全面负责。 3、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处理工程以及新建污水处理厂至中水回用企业中水回用管道约10km,中水回用规模为 2.4万m³/d。 4、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约6000m。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参与监理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和机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施工)或项目总监(监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前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招标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未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4、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设计1名公用设备工程师(设计负责人),施工1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 5、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21年10月开始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6.1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6.2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以施工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6.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6.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9日0时00分至2022年11月7日24时00分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服务指南”→“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网上登记凭证的打印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1、时间:2022年10月19日0时00分至2022年11月7日24时00分。 2、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栏目;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 1、时间:2022年11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东侧208室(广饶县花苑路 317 号,县游泳馆东侧)。 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原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饶县)等媒介上发布。 1、招标人:广饶方兴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46-6660258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 0546-6680788 3、监督单位: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部、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部 监督电话:0546-6440326 0546-6440130 4、技术指导电话:0546-8388055、400-998-0000(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招标人:广饶方兴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饶县广饶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46-6660258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饶县孙武路银座佳驿309室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546-668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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