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喀什地区泽普县市政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531242308240014900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晓清199992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喀什地区泽普县市政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 65312423082400149002)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泽普县市政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2423082400149002)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泽普县金胡杨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2.项目规模: 改造老化供热管网5.5公里,老化供水管网11公里,改造老化排水管网14公里。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42308240014900200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泽普县市政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范围: 改造老化供热管网 5.5 公里,老化供水管网 11 公里,改造老 化排水管网 14 公里。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 等) 、施工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 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 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需具备【市政行业丙级】(含)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10月12日-至今)承担过类似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日期为准)或类似施工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验收单或竣工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或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可提供上述设计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验收单或竣工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承担过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提供上述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相同;(6)财务要求:近1年(指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不足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7)其他人员要求: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具备相应的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注册证书。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上相关人员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 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 )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9)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v)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提供网络截图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2日到 2023年10月11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 监督部门: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998-8248010;4、具体内容、建设 规模、开标时间等以招标文件为准;5、本项目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6、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 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金胡杨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赵海滨 联 系 人:何晓清 联 系 人:赵喜良
电 话:19999253277 电 话:19999282660 电 话:0998-8248010

 
2023年09月2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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