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19年直管公房应急修缮工程-施工二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263.0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05144
预算金额263.0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辽宁卓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63.01万元
中标联系人宋洋
公告正文
2019年直管公房应急修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05144 工程名称 2019年直管公房应急修缮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05144001002 标段名称 2019年直管公房应急修缮工程-施工二标段
建设单位 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填报单位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0年04月28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05月06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卓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宋洋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工程师二级 00512192 2630122.780000元 365日历天 合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91.81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卓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宋洋 张学明 姚小芹
注册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工程师二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工程师二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工程师二级
证书编号 00512192 01964718 02184222
投标报价 2630122.780000元 2616424.560000元 2679427.810000元
工程工期 365日历天 365日历天 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 91.81 89.55 89.42
企业业绩
1.皇姑区应急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2.于洪区花城学校等15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三标段
3.运河水系环境综合提升改造运河加水点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
4.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朝阳工业园路面维修工程-(第二批)施工
1.南京九校桂林校区整体改造工程施工
2.于洪区2017年旧住宅综合改造工程 —市政2标段
3.2017年沈河区旧住宅区综合(节能宜居)改造工程—市政工程(2标段)
4.虎石台镇第一小学新建综合楼及食堂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5.沈阳市回民中学家长学校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6.沈河区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楼体改造工程三期(二标段)
7.“新城悦府”回迁房建设项目围墙、大门及附属用房工程
8.辽中县老大房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食堂新建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9.辽中区乌伯牛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综合楼工程施工
10.2017年和平区南市场办事处、集贤街道办事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工程(2标段)
11.沈阳市辽中区第一初级中学新建综合楼工程施工
12.于洪区宏发小学、红旗小学新建幼儿园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13.三维打印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施工
14.本溪市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项目(平山区)施工四标段
1.鞍山千山国家粮食储备库3#、4#、7#苏式粮仓改扩建工程
2.旅游景观厕所项目
3.五个老旧小区绿化及景观工程改造项目
4.高新区实验学校分校(辽宁爱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改建)加固及门卫工程
5.海城市农高区农业教育科技研发中心反扣冷棚温室工程
6.燕阳花溪地住宅小区三期项目1#A
7.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军工电子园道路、排水及绿化景观工程
8.千山区委北(二期)DN3小区棚改47景观及监控工程
9.幸福房产共同缔造2017年大东区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工程 —市政工程9标段
10.台安县高级中学男生宿舍楼加固维修工程
11.铁西老工业区(大陆街道新开社区、解放社区、北陶街道六街口社区、公群小区)道路改造工程
12.沈北新区2019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三标段
13.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一期)施工
14.岫岩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集中购置安置小区万润玉园E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5.和平区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第34标段
16.武警鞍山支队岫岩县中队营房扩建工程
17.铁西老工业区(兴盛街道广场、兴隆小区、共和街道丽乔馨居小区)道路改造工程
18.岫岩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集中购置安置小区隆御豪庭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9.燕阳花溪地住宅小区三期项目1#B
20.小罗堡地块回迁安置15#楼工程及周边网点和物业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赵秀波 签于 2020/04/28 15:12:08
赵秀波 签于 2020/04/28 15: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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