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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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枣庄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0632-365616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广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经理0531-869089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反恐维稳应急处突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公安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枣庄市公安局反恐维稳应急处突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枣庄市薛城区榴园大道北侧,长白山路东侧,项目地块北靠焦山,南接驾考中心,东部为枣庄颐正园。
  2、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0081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583平方米,建设反恐指挥中心、反恐培训中心、室内综合训练馆区、室外训练场区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37040023121800061001001
枣庄市公安局反恐维稳应急处突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枣庄市薛城区榴园大道北侧,长白山路东侧,项目地块北靠焦山,南接驾考中心,东部为枣庄颐正园。
2、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0081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583平方米,建设反恐指挥中心、反恐培训中心、室内综合训练馆区、室外训练场区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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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下称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5)工程总承包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备注:本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6)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分别附联合体各方相关证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设计资质的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④本项目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方式:(1)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632-8252191,(2)线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详见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鲁证通”移动端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文件须递交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启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具体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帮助手册。

七: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一经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3、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枣庄市公安局,联系人:李老师0632-3656169;山东广源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经理0531-86908912。
4、▲特别提醒: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前将对标书雷同性进行分析,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下载招标文件的MAC码、IP地址和上传投标文件的MAC码、IP地址相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串通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庄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广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277号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K88名泉广场E3座7F
联系人:李均
联系人:刘敏娟
电话:13906322767
电话:13153177807
电子邮件:Lijun6191@163.com
电子邮件:guangyuan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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