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夏电力鸳鸯湖一期#1锅炉酸洗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12.5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夏电力鸳鸯湖一期#1锅炉酸洗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宁夏电力鸳鸯湖一期#1锅炉酸洗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40723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407233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永学良 电话:0951-6970944
邮箱:12100802@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宁夏电力鸳鸯湖一期#1锅炉酸洗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40723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407233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河北电力长凯工贸有限公司 | 欣格瑞(山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12.500000 | 118.6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电力行业化学清洗单位能力证书、A级、DLHQ-020、2028年04月29日 | 电力行业合规化学清洗单位证书、A级、DLHQ-011、2025年01月12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不适用 |
业绩 | 1、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1000MW机组A修锅炉化学清洗、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10.14 2、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锅炉及海水淡化蒸发器化学清洗、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10 3、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锅炉化学清洗、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1 4、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锅炉化学清洗、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12 5、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 号锅炉化学清洗、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5 6、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锅炉化学清洗、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9 7、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2号机组化学清洗、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2023.9 | 1、蒙能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项目#3机组锅炉化学清洗工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2022.5.8 2、同华#2机组C级检修锅炉化学清洗工程、山西漳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1.2.16 3、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3、4号机组 (2×1000MW)工程总承包项目化学清洗、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23.9.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永学良 电话:0951-6970944
邮箱:12100802@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