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金额小写:2,980,000.00元,大写:贰佰玖拾捌万元整。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服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详见附件服务内容。
4.1甲方在签订合同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的30%;
4.2合同签订半年后的十个工作内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20%;
4.3项目实施结束,完成考核金额核算,并验收合格后的十个工作内日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且满足考核要求等),综合考核金额状况后,支付剩余合同款。
4.4考核标准
本项目设定15%的合同额作为考核基准金,考核内容包括项目工作情况、空气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等,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服务内容及客户满意度(占考核金76%)
1)项目服务期结束,对照项目实施内容,逐项梳理汇总,若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不扣考核金;若未完成服务内容,扣除考核金40%。
2)项目服务期结束,对服务项目满意度进行1次评价,若满意度在80分及以上,不扣除考核金;若满意度在60分-80分,扣除考核金15%;60分以下,扣除考核金36%。
表 满意度评分指标明细
序列
满意度指标
评分因素
分值
得分情况
1
2024年伍家岭站点综合指数情况
各项指标优于全市均值水平(包含持平),各得10分,若其中一项低于全市均值水平,则该项不得分。
10
2
2024年伍家岭站点PM2.5浓度情况
3
2024年伍家岭站点优良率情况
4
2024年伍家岭站点重污染天数情况
5
2024年开福区考核得分情况
较2023年前进一位得10分,反之不得分
6
采购人对服务团队满意度情况
非常满意得40-50分;基本满意得30-39分;不符合要求得0-29分
50
总计
100
注:2024年考核方案以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颁布为准
(2)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占考核金24%)
2024年全年,伍家岭站点PM2.5浓度、优良率、重污染天数完成长沙市考核目标,若一项未完成,则扣除考核金8%。若PM2.5浓度在完成考核目标的基础上,每降低1微克/立方米,则奖励考核金4%,依次类推,最多奖励考核金的8%。若优良天数在完成考核目标的基础上,每增加1天,则奖励考核金的1%,依次类推,最多奖励考核金的8%。若奖励金额高于扣款金额,则本项目无扣款金额及奖励金额。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3.1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3.2 项目验收采用提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书为准,验收报告、专家意见书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验收报告、数据分析报告等文档,移交甲方。项目完成提供的资料:时报(按实际整理)、周报(52份)、月报(12份)、半年/年报(各1份)、污染专报(按需)、精细化管控清单、污染源专项分析报告(按需)、走航监测报告、专家研讨会商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会议培训(会商4次,培训会2次)、结题报(1份)。其中会商、培训会议需提供现场照片和PPT材料。
5.3.4甲方应于乙方提交验收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完成验收,若非乙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未完成验收,则视为验收通过。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利得到合同承诺的满足合同要求的服务;
(2)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办法对服务成果进行检验;
(3)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4)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给乙方。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期限和质量提供服务内容并完成项目任务;
(2)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提交成果;
(3)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各阶段工作进度和研究甲方要求协助的问题;
(4)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发票。
7.4合同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服务,甲方可以不支付未完成服务相应的费用,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7.5乙方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合同费用,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当予以退还;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的违约金。
11.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