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燕婉0510-882206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祥和睦邻中心项目(项目名称)电梯采购及安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祥和睦邻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祥和睦邻中心项目的批复 锡太旅行审投许[2021]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梅梁路与乐山路交叉口西北侧,东至用地边界,南至梅梁路,西至现状道路,北至梅梁新村支路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祥和睦邻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共22台电梯,其中:无机房客梯4台,单台载重量均为≥1600KG,速度1.5m/s,层站为4层/4站;有机房客梯2 台,单台载重量均为≥1600KG,速度1.75m/s,层站为4层/4站;无机房客梯3台,单台载重量为≥1350KG,速度1.75m/s,层站为8层/6站;无机房客梯1台,单台载重量均为≥1350KG,速度1.5m/s,层站为4层/4站;载货电梯2台,单台载重量为≥2000KG,速度0.5m/s层站为2层/2站;室外扶梯4台,提升高度5550mm,2台提升高度5400mm,2台提升高度5000mm;室内扶梯2台,提升高度5400mm;具体规格见技术参数表。 
    工期:12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800.0 万元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即交钥匙工程),即包括完成本次招标的电梯的制造(含机房所需配置的空调)、运输、安装(含二次搬运及机械搬运)、调试(含临时电缆及配电箱)、监检、物联网、机房内甲方配电柜与电梯配电柜之间的跨接线、客梯轿厢空调、客梯装修、扶梯外包装潢室内白色、室外灰色铝合金(含装潢所需一切辅助材料、设备、安装人工)、含钢梁配件等(搁机梁及其他梁, 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承担一切费用)、包含所有开洞、照明、水电、与总包单位的配合,直至领取到《电梯准用证》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2年)内的维修、保养。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质量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100%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标准,将取得的电梯安全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交予招标人。如达不到标准,中标单位必须整修至规定标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违约金按中标价的5%支付给招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2)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B级、无机房客梯A级、曳引式货梯C级、自动扶梯C级资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3)投标人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曳引驱动电梯安装、维修B级、自动扶梯安装、维修C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 
        (2) 
      财务要求:2019 至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2、《投标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规定,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我单位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的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我单位投标;我单位所有企业信息(包括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并及时维护和更新;我单位投标所使用的诚信库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见附件)。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提供电梯安装上岗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缴费证明,近三个月指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体单位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制造商相关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单项授权书)。如出现一家制造商同时对本工程两家或以上代理商授权,取消其所有投标资格,资格审查时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 CA 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5日 15:30 时至2023年05月10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9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梅梁路22号 
地址:
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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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徐工 
联系人:
夏燕婉、王颖 
电话:
0510-85990286 
电话:
0510-8822065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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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8506250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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