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审判大楼基建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 新审判大楼基建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60,000.00 元)
(专业领域:
宣传片拍摄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60,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上传资质文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10-09 14: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0-09 17:0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响应文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
(三)验货方式:
要求:
(1)视频内容要求
1)主题要求:新审判大楼基建宣传片主要以纪实为主,包括:新审判大楼项目建设情况、基建情况、精装修情况、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如党建文化、审判文化、室外文化等文化专班建设成果情况)等。
2)作品拍摄角度新颖,作品表现形式和手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视频长度约8分钟左右。
4)单独需制作海报。
5)主要服务内容为:撰写拍摄脚本、实景拍摄、特效制作、专业配音、全片校色、后期编辑调改,直到通过审核为止。
(2)拍摄要求
1)拥有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包括拍摄、编辑、撰稿、字幕、配音等专业人员。摄制组能够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具备拍摄4K(1920*1080)像素分辨率电影级画面的能力;使用专业电影摄影机进行拍摄,并配备摄制所需镜头组。配备摇臂、移动轨道、配备有导演、摄像师、摄像助理、灯光师、航拍师等工作人员参与摄制工作,且主要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随意更改。
3)视频规格要:成片要求不低于4K,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比特率不低于4000K。采用达芬奇调色,整片色调一致,达到电影级播放标准。
(3)成品要求
1)视频格式:mp4格式。
2)画面清晰、剪辑流畅、影片结构逻辑关系通顺、表意简明、包装风格干净、节奏明朗。
3)画面不能存在任何形式的闪动(比如图像抗锯齿不足、噪点、黑斑、共面、光子闪烁、跳帧、相机运动不流畅等)。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三)其他:
1、本次采购的微视频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
2、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及参与拍摄人员安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3、响应供应商一但参与报价就视为对以上条款和服务要求完全响应。
4、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市四中法院(黔江)
联系电话:
023-79312765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60,000.00 元)
(专业领域:
宣传片拍摄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6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音像制作服务 需求描述 “新审判大楼基建宣传片”制作服务,(一)视频内容要求1.作品拍摄角度新颖,作品表现形式和手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2.视频长度约8分钟左右。3.单独需制作海报。(二)视频规格要求 成片要求不低于4K,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比特率不低于4000K。采用达芬奇调色,整片色调一致,达到电影级播放标准。(具体见附件) | ¥60,000.00 | 1(项) | ¥6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上传资质文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10-09 14: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0-09 17:0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响应文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
(三)验货方式:
要求:
(1)视频内容要求
1)主题要求:新审判大楼基建宣传片主要以纪实为主,包括:新审判大楼项目建设情况、基建情况、精装修情况、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如党建文化、审判文化、室外文化等文化专班建设成果情况)等。
2)作品拍摄角度新颖,作品表现形式和手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视频长度约8分钟左右。
4)单独需制作海报。
5)主要服务内容为:撰写拍摄脚本、实景拍摄、特效制作、专业配音、全片校色、后期编辑调改,直到通过审核为止。
(2)拍摄要求
1)拥有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包括拍摄、编辑、撰稿、字幕、配音等专业人员。摄制组能够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具备拍摄4K(1920*1080)像素分辨率电影级画面的能力;使用专业电影摄影机进行拍摄,并配备摄制所需镜头组。配备摇臂、移动轨道、配备有导演、摄像师、摄像助理、灯光师、航拍师等工作人员参与摄制工作,且主要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随意更改。
3)视频规格要:成片要求不低于4K,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比特率不低于4000K。采用达芬奇调色,整片色调一致,达到电影级播放标准。
(3)成品要求
1)视频格式:mp4格式。
2)画面清晰、剪辑流畅、影片结构逻辑关系通顺、表意简明、包装风格干净、节奏明朗。
3)画面不能存在任何形式的闪动(比如图像抗锯齿不足、噪点、黑斑、共面、光子闪烁、跳帧、相机运动不流畅等)。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三)其他:
1、本次采购的微视频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
2、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及参与拍摄人员安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3、响应供应商一但参与报价就视为对以上条款和服务要求完全响应。
4、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市四中法院(黔江)
联系电话:
023-7931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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