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 CFB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BT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达标改造工程BT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第一标段招标编号:HP1709-044-1
2.1.1工程名称: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 CFB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BT总承包项目
2.1.2招标人: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1.3建设规模: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2×135MW超高压、直接空冷、煤矸石发电机组,配套循环流化床锅炉,目前除灰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脱硫系统采用炉内喷钙脱硫、脱硝系统采用SNCR工艺脱硝。现需建设安装炉外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超低装置,考虑脱除HCl、FH、重金属(如:汞)等的条件。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关要求,同时满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4〕62号)超低排放标准II要求。
2.1.4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余吾镇前庄村潞安煤油经济园区内
2.1.5资格要求:
2.1.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企业。
2.1.5.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1.5.3.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至少2台135MW机组(或同等规模火电机组)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脱硫除尘一体化超低排放改造相应工艺的独立业绩;同时近五年内具有脱硝超低排放改造相应工艺的独立业绩。且均通过环保验收。
2.1.5.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担任过火电厂135MW及以上机组环保项目总包工程的项目经理的业绩。
2.1.5.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1.5.6.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承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2.1.5.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检察院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为准)。
2.1.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第二标段招标编号:HP1709-044-2
2.2.1工程名称: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BT总承包项目
2.2.2招标人: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3建设规模: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超高压、直接空冷、煤矸石发电机组,配套两台48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目前除尘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脱硫系统采用炉内喷钙脱硫、脱硝系统采用SNCR工艺脱硝,现需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两台机组各新增循环流化床半干法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除尘、脱硝一体化协同工艺装置,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和对现有布袋除尘器、引风机等进行改造等。工程改造完成后机组排放达到或优于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标准(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污染物排放达到:氮氧化物小于50mg/Nm3、二氧化硫小于35mg/Nm3、粉尘小于5mg/Nm3)要求。
2.2.4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付村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5资格要求:
2.2.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企业。
2.2.5.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2.5.3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至少2台135MW机组(或同等规模火电机组)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相应工艺的独立业绩;同时近三年内具有脱硝超低排放改造相应工艺的独立业绩。且均通过环保验收。
2.2.5.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担任过火电厂135MW及以上机组环保项目总包工程的项目经理的业绩。
2.2.5.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2.5.6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承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2.2.5.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检察院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为准)。
2.2.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第三标段招标编号:HP1709-044-3
2.3.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阳热电厂4×75t/h CFB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BT总承包项目
2.3.2招标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阳热电厂
2.3.3建设规模:本次工程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四台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炉内喷钙技术改造、低温冷渣排输渣改造以及四台锅炉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低氮燃烧改造必须采用具有相应资质及成功业绩的单位进行设计。在锅炉额定负荷时,使初始NOx浓度降低至150mg/Nm3(干基,6%氧量)。炉内喷钙技术改造必须采用最新技术,在锅炉额定负荷和采用本次烟气系统改造煤种时,使初始SO2浓度降低至100mg/Nm3(干基,6%氧量)。低温冷渣排输渣改造要求采用新型连续排输渣设备,使出渣温度低于40℃以下,实现集中排放。共需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一炉一套)四套,最终实现超低排放。四台锅炉的烟气排放标准达到:(1)烟气含尘浓度<5mg/Nm3,NOX浓度<50mg/Nm3,烟气含二氧化硫浓度<35mg/N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0.03mg/Nm3。(标态,干基,6%O2)。
2.3.4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的王桥镇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阳热电厂厂区内
2.3.5资格要求:
2.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企业。
2.3.5.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3.5.3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至少4台同类型或类似容量火电机组脱硫除尘一体化超低排放改造相应工艺的独立业绩;同时近五年内具有脱硝超低排放改造相应工艺的独立业绩。且均通过环保验收。
2.3.5.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担任过火电厂同类型或类似容量机组环保项目总包工程的项目经理的业绩。
2.3.5.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3.5.6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承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2.3.5.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检察院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为准)。
2.3.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承包模式:BT工程总承包
2.5计划工期:4个月
2.6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日9:00时至11:0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周六日休息),在山西省太原市体育西路288号茂业天地小区6号楼1504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表身份证等上述证件的加盖单位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2017年7月4日上午9:00(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金海商务酒店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www.sxbid.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体育西路288号茂业天地小区6号楼1504室
邮政编码:030002
联 系 人: 张先生、田女士、刘先生
电 话:0351-2724827
7、报名监督电话:
潞安纪委:0355-5969444;
潞安监察处:0355-5958552;
潞安招标办:0355-5958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