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2023-2025 LED门楣屏 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2023-2025 LED门楣屏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ZYZ(2022)CG015】),比选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2023-2025 LED门楣屏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参选人报价包含项目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全区108个(512㎡)网点LED门楣屏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年预算金额7.4万元(含税),服务期限3年,项目总预算为22.2万元(含税)。
维保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合同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7.4万元/年(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一般纳税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需应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需应答与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1.5参选人需承诺:若中选本项目,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若转包分包,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
2.1.6参选人需应答:近三年内(至参选截止时间为止)与中国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法律纠纷的。
2.1.7参选人需应答: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至参选截止时间为止)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2.1.8参选人需具备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具备LED屏幕维保服务业绩。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重大违法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二选一)
4.2.1方式一现场报名:供应商带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福建省泉州市九一路邮政大厦507室进行现场报名,现场需填写报名登记表。
4.2.2方式二邮件报名:将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563862857@qq.com,并填写比选人联系人回传的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签字或盖章回传视为报名成功。
4.3比选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09时3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九一路邮政大厦512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无要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比选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温陵路中段(九一街口邮政大楼】
邮 编:【362000】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595-22186262】
参选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递交的,邮寄信息如下(疫情期间建议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参选文件):
邮寄地址:【见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地点】
电子邮件(异议接收邮箱):【563862857@qq.com】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