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度珠江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金额
345.9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hy21zc0091
预算金额345.9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020-83526833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31
公告正文
2022年度珠江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0 17:34信息来源:广东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22年度珠江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28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1-06827

项目编号:GDHY21ZC0091

项目名称:2022年度珠江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59,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度珠江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459,9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社会服务养老服务1(年)详见采购文件3,459,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周期为一年,预计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根据政府政策文件要求开展服务评估。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度珠江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度珠江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参与采购活动,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可自拟)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可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成功领购本项目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2805室

方式:现场获取、邮箱报名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2805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2805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二)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领购磋商文件时,先下载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盖章;
2.邮箱报名:将填写盖章后的《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及缴纳标书款的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邮箱gdhy2805@163.com。(标书款缴纳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中路支行 账号:9550880220927200190)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
4.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吴女士,020-83526833、1772402907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西一路38号

联系方式:020-8494341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2805室

联系方式:020-83526833、17724029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20-83526833、17724029075

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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