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脑功能障碍治疗仪采购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鑫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 脑功能障碍治疗仪采购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80,000.00 元)
(专业领域:
医用设备、药品、耗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80,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6-24 16: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制作响应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或未在“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网上询比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及质保期内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按相关程序支付费用。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鑫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泯钢
联系电话:
023-6750665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13508377488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80,000.00 元)
(专业领域:
医用设备、药品、耗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8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医疗设备 需求描述 详见网上询比采购文件 | ¥80,000.00 | 1(台) | ¥8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6-24 16: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制作响应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或未在“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网上询比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及质保期内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按相关程序支付费用。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鑫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泯钢
联系电话:
023-6750665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13508377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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