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龙游县高铁站媒体位租用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24年龙游县高铁站媒体位租用项目
标的名称:2024年龙游县高铁站媒体位租用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龙游县高铁站媒体位租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题会议纪〔2023〕45号)及2023年12月5日县委宣传部来函,要求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做好2024年高铁龙游站城市宣传氛围营造工作,为实施本项目,交投集团需租用高铁龙游站媒体位,部署在龙游县高铁站内的媒体位属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上海局的站车媒体位经营企业,其授权浙江金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承担杭长高铁沿线车站灯箱媒体运营合作项目广告业务,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
因以上原因,从法规的要求、专业的特殊性和工作的准确性等方面考虑,本次采购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用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浙江金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租用高铁龙游站媒体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金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李渔路1313号金华信息经济产业园3号楼13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 址: 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9号
2.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建人事部
地 址: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9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65796761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采购人: 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24年龙游县高铁站媒体位租用项目
标的名称:2024年龙游县高铁站媒体位租用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龙游县高铁站媒体位租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题会议纪〔2023〕45号)及2023年12月5日县委宣传部来函,要求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做好2024年高铁龙游站城市宣传氛围营造工作,为实施本项目,交投集团需租用高铁龙游站媒体位,部署在龙游县高铁站内的媒体位属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上海局的站车媒体位经营企业,其授权浙江金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承担杭长高铁沿线车站灯箱媒体运营合作项目广告业务,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
因以上原因,从法规的要求、专业的特殊性和工作的准确性等方面考虑,本次采购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用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浙江金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租用高铁龙游站媒体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金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李渔路1313号金华信息经济产业园3号楼13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 址: 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9号
2.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建人事部
地 址: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9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65796761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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