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铁路装备机车车辆调车作业委外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23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铁路装备机车车辆调车作业委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铁路装备机车车辆调车作业委外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10517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105170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腾扬 电话:010-58132368
邮箱:20017041@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铁路装备机车车辆调车作业委外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10517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105170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十六局集团铁运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237.003341 | 3236.67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 | 1、2021年度、2022年度内燃机车运输服务调车机合同(阴塔至神池南区段)、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公司 2021年9月18日 2022年8月15日 2、2021年度、2022年度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铁路机车牵引服务合同、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23日、2022年6月23日 3、2021年度、2022年度内燃机车联合运输服务框架合同(DF4型)、国能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务分公司 2021年9月13日、2022年9月8日 4、内蒙古盛鲁电厂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简接空冷机组发电工程运煤铁路专用线火车机车调运服务合同、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日 | 1、张家窝、青凝侯车站物流服务及调车作业服务、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2、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调车岗位业务外包服务、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 2022年8月30日 3、朱盖塔煤炭集运站调车机及调车作业服务、榆林朱盖塔煤炭集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日 4、国能朔黄铁路黄大公司2022-2023年运营维护项目1标段、国能黄大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9日 5、榆林铁路物流集团牛家梁集运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牵引机设备租赁服务、榆林铁路物流集团中鸡集运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6、榆林铁路物流集团中鸡集运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牵引机设备租赁服务、榆林铁路物流集团牛家梁集运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腾扬 电话:010-58132368
邮箱:20017041@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