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水坝除险加固勘察设计采购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ccg-2024012201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工025-521657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1
公告正文
乌水坝除险加固勘察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开源路282号北门3楼8306室(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2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CCG-2024012201
项目名称:乌水坝除险加固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以实施方案批复概算中勘察设计费的100%为投标报价的最高费率,超过限价的费率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按照乌水坝安全鉴定结论,依据相关规范,对乌水坝进行综合整治,总投资估算约万800元。
工作内容:勘察设计服务,实施方案、招标图、施工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变更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的准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只能包括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在投标文件中。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开源路282号北门3楼8306室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江宁区开源路282号北门3楼8306室。注:如需邮寄磋商文件,请提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文本制作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200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2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200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吴楚东路1号
联系方式:顾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开源路282号北门3楼8306室
联系方式:025-52165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 话:025-52165792 
九、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信息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信息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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