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九江市本级][非自动评审]永修县样式雷大道和横一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内容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九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经理157792703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永修县样式雷大道和横一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永修县样式雷大道和横一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永修县样式雷大道和横一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永修县样式雷大道和横一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修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九江市永修县新城大道67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92-32232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九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2栋A区308
联系人:江经理    电话:15779270351
 
 
附件:                
评标办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以①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高者;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履约信誉得分高者;③投标报价低者优先。
2.1.1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1.2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5)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和设计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4)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建议书”的要求填写“分包方案”,且分包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含有报价文件中的内容、表格及任何与报价有关的金额。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1
2.1.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组成、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报价函中的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5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设计负责人:5分;
业绩:5分;
履约信誉:5分;
勘察设计方案:17分;
工程总承包方案:18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2.2.2
投标报价
50分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①当有效投标家数 N<6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价格的平均价;
②当有效投标家数 N≥6 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剩余所有有效投标价格的平均价。
注: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评审的所有投标人在第二信封 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算术中。
(2)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①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 50-偏差率×100×0.5;
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50+偏差率(负值)×100×0.3。
签约合同价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暂定签约价,最终合同价=施工图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图勘察设计费,其中:
1、施工图建筑安装工程费=永修县财政局财政评审的施工图建安费×(1-投标下浮率)。
2、施工图勘察设计费=永修县财政局财政评审的施工图建安费×1.3%。
3、若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高于5%,按报价的下浮率作为计算最终合同价的投标下浮率;若投标报价下浮率低于
5%,则按 5%作为计算最终合同价的投标下浮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2.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设计负责人
(5分)
满足最低要求得5分。
2.2.3(2)
业绩
(5分)
满足最低要求得5分。
2.2.3(3)
履约信誉
(5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在2022年度江西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企业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评级中:①施工企业主体二类序列被评为A级及以上的得3分,被评为B级的得2分,被评为D级的不具备投标人资格;②设计企业普通公路设计序列被评为A级及以上的得2分,被评为B级的得1分,被评为D级的不具备投标人资格。本项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企业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提供公告截图及网址链接。
2.2.3(4)
勘察设计方案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5分)
1.对本项目的理解设计(2.5分):
合理得2.5分,基本合理得2分,一般得1.5分。
2.总体设计思路(2.5分):
合理得2.5分,基本合理得2分,一般得1.5分。
评审依据:提供勘察设计方案。
本项目设计的特点、重点、难点分析以及处理措施
(5分)
1.本项目设计特点(2.5分):
合理得2.5分,基本合理得2分,一般得1.5分。
2.本项目设计的重点、难点技术分析及处理措施(2.5分):
合理得2.5分,基本合理得2分,一般得1.5分。
评审依据:提供勘察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
(7分)
投标人提供了设计方案,且符合招标文件和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合理得7分,基本合理得5.6分,一般得4.2分。
评审依据:提供勘察设计方案。
2.2.3(5)
工程总承包方案
18分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2分):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6分,一般得1.2分;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4分):
合理得4分,基本合理得3.2分,一般得2.4分;
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6分,一般得1.2分;
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6分,一般得1.2分;
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6分,一般得1.2分;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6分,一般得1.2分;
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6分,一般得1.2分;
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2分):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6分,一般得1.2分。
评审依据:提供工程总承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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