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邑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2023年度)二标段(二次)已由 高邑县行政审批局 以高审批【2023】31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文号高审招标核【2023】2号项目业主为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高邑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2023年度)二标段(二次)
2.1.2建设地点:高邑县城区。
2.1.3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五百东街(刘秀路-文化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高邑县西南关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具体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1.4最高限价:11499202.86元
2.1.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1.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五百东街(刘秀路-文化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高邑县西南关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获取。凡有意报名者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于2023年 12 月 25 日9时00分至 2023年 12月 29日 17 时 30 分,登陆“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如未从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或未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01月 16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兴华路97号
联 系人:李增栓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阳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北大街818号
联 系 人:穆晓莹
电 话:0312-3071887、15933126754
异议渠道:联 系 人:穆晓莹
电 话:0312-3071887、15933126754
邮 箱:1716767566@qq.com
或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依法进行投诉举报的渠道: 高邑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1-84011291
8、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如下:高邑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2023年度)二标段(二次).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