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羽林街道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服务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临[2024]1215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3605850277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先生1508872395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昌县羽林街道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服务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临[2024]1215号

    项目名称:新昌县羽林街道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服务项目项目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昌县羽林街道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昌县羽林街道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有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资格,有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在项目通过“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制作并提交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中镇庙巷8号2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投标人在线参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诉与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

  (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无法上传。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方名称:新昌县羽林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地址:新昌大道东路299号

操作执行人:张先生 13605850277

质疑答复人:张先生 1360585027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中镇庙巷8号2楼

操作执行人:朱先生 15088723954

质疑答复人:周女士 153367907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新昌县羽林街道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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