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578.6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78.6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91-2830907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线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及其他。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线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

2.1本工程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线路工程,电缆采用新建电缆沟、电缆排管、开挖埋管及利用已建市政管廊敷设。线路起自在建的平潭储能电站,终止于已建的平原220kV开关站,路径全长约1.9km,其中新建电缆排管约0.5km,新建电缆沟长度约0.45km,新建开挖埋管约0.12km,利用中山大道已建市政管廊敷设约0.83km。

2.2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578.6182元。

3  招标范围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线路工程,包含但不限于1220kV电缆及其附件、通信等设备及配套系统的采购,电缆线路建筑工程(不含盛业路电力管沟部分)、安装工程、试验、调试、验收、送电等; (2)220kV出线间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试验、调试、验收、送电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4  工期及质量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书面开工令起60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及设备安装、系统安装、送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电力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国家电网相关要求,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万元;

5.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现金形式;②电子保函(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5.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试、承修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不低于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安全要求: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电网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

8)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10)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1)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适用于台湾企业):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有效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备案核准的承揽工程范围为电力工程;②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地主任执业证,需提供《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2)投标人不存在岚综管综[2016]86号文相关规定被拒绝投标的任何情形;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329200000秒至202443235959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9999/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 7.8.2023.4210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9999/)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9999/)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4层,

邮编:350400;

电话:0591-88772866,传真:/;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508室,邮编:350002

电话:0591-28309073、38872256,传真:/;

联系人:陈工、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23165425

 

监督部门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415室

电话:0591-23163826、2316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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