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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230719004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鑫盾巡防犬繁训安防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0.7.23犬只留检场所服务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30719004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犬只留检场所购买服务 其他畜牧业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柒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最后报价及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2020. 7. 23犬只留检场所服务釆购项目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
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服务管理 及无害化 处理
犬只饲养 、管理、
服务费
元/年
单价:元/年
,共3年
200000
3
600000


2
建设费
犬舍、功 能区建设 及设备添

元/年
单价:元/年
,共3年
120000
3
360000




配备捕犬








3
设备设施 采买及添

专业工具 、车辆、 犬笼、犬 只检验平 台、医疗 器械等
元/年
单价:元/年 ,共3年
79400
3
238200


4
人员薪酬
人员工资
、社保、 意外保险

元/年
单价:元/年 ,共3年
200000
3
600000



合计



59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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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价金额合计:小写:599400.00元/年 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每年 三年报价金额总计:小写:1, 798, 200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8-24 —— 2023-08-23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 成交供应商自备清洁卫生工作所必要的工具、药物、清洁剂、安全设备等材料。
2、 成交供应商必须拥有犬只救助运输车辆和必要捕犬器材,车辆维护费和行驶产生的油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车辆及器材等设备必须为 成交方所有)
3、 投标人应提供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临时停电、缺少犬只护理所需的物资或用品、犬只伤人或其他不可预想事件的处置。
服务范围及要求
1、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2、 服务范围:釆购人指定的区域范围内。
3、 服务要求:当接到110派警电话时,在望城区严格管理区范围内须保证最快速度到达现场,中心区域须保证在20分钟内到达,可在城 区范围内设置临时出警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本期为第一年验收期,如合格,则续签第二年合同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本期为第二年验收期,如合格,则续签第三年合同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本期为第三年,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长沙市东风路支行(湖南鑫盾巡防犬繁训安防有限公司:61067482626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 日常运作管理内容
1、 犬只留检场所的总体运营统筹,日常事务管理,处理公共关系,出具季度数据报告。
2、 犬只留检场所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耗材管理,人员值班出勤管理,工资结算,整理犬只档案、员工档案,汇总各项运营每 月预算与结算,物资釆购,后勤保障。
3、 建立接收犬只的档案,犬只信息录入系统,犬只照相,打印接收回执。
4、 负责接收后所内犬只诊疗,建立犬只诊疗档案,制定犬只医疗、日常活动方案,药物管理,犬只疫苗注射,犬只绝育,记录犬只诊 疗情况,制定所内防疫和隔离规范。
5、 负责区内犬只喂养,日常护理,调配犬粮,消毒清洁犬舍,养殖处理需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6、 养犬工作人员培训,宣传推广文明养犬知识。
7、 负责留检所财产安全、维护秩序、安全防范、监控巡逻,其他所内保卫保障工作。
8、 负责留检所内整体清洁卫生。
9、 负责救助流浪犬只和配合执法人员捕捉违法犬只、喂养。
10、 犬只疫苗按量去政府领取。
(二) 日常运作管理要求
1、 成交供应商负责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专业化、规范化、高水平的服务。
2、 成交供应商负责配备犬只留检所的管理人员以及与工作相应的全职工作人员,对所有员工必须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垃圾粪便的清理
,进行无害化处理,动物饲养、医疗诊治、安全捕捉运输动物的方法。
3、 成交供应商需全部响应釆购单位的犬只留检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应该涵盖留检所的正常工作范围,包括:犬只救助的规范与流程 、喂养规范,领养标准和流程等相关程序。
4、 留检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冇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必须熟悉犬只管理业务,犬只基本特征,基本医护常识培训,掌握清理、犬 只饲养、安全捕捉运输犬只的方法,掌握如何安全人道地接触易怒和有攻击性的犬只,根据工作岗位接受相应工作规范培训,并对计划 的重要性有全面的了解。
5、 犬粮要求:能提供犬只维持生命活动、机体生长、日常活动消耗,保持个体健康所需要的营养物质,适用于犬只食用的合格标准犬粮。
6、成交供应商需按照有关操作规范,定期上报犬只病、伤、老记录及犬只疫苗接种记录。
7、 成交供应商因管理不善,导致所内犬只丢失、死亡,由此引发的纠纷,成交供应商全权承担相关责任。
8、 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有关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釆购人要求,造成较为严重影响的,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违反釆购人的有 关管理规定,釆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3次,未按规定整改扣除合同价格的3%。
9、 要求留检场所内防疫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四、 工作人员要求
(一)工作人员及设备配置需求
1、 本项日最低配置人数不少于6人,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相互独立,且成交方必须为在岗期间的工作人员购买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的人身安全意外险。(司机、兽医及犬只捕捉人员等在职人员在岗位期间内均须有社保)。
2、 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有统一整齐的制服,成交供应商应为清理犬笼和活动场地、捕捉流浪犬的工作人员提供橡胶或者塑料的 靴子、手套、防护服,保安员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二)工作人员总体要求
1、 动物保护意识强。
2、 身体健康,需具备健康证。
3、 掌握-定的养犬知识,保洁员和保安员除外。
4、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护犬只留检所公共设施和设备,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各岗位具体要求
1、 行政区人员:管理人员,统筹留检所日常管理,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有及行政管理工作经 验。
2、 诊疗人员:配备不少于1名的兽医,兽医须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熟悉犬只种类,掌握犬只基本医疗常识,熟练掌握护理犬只技巧, 负责犬只治疗和做绝育手术、饲养护理及打扫犬舍卫生等,有相关工作经验。
3、 捕犬员:负责驾驶及捕捉犬只,18周岁以上,55岁以下的男性,无不良驾驶记录,掌握一定的车辆维护知识,具备扎实的驾驶技巧 ,准驾车型要求取得C照以上,遵守交通法规,有良好的行驶安全意识,工作期间不能饮酒,定期自行检查车况,有相关工作经验。
(四) 工作人员待遇要求
1、 成交供应商每月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长沙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2、 由于从事的是犬只的护理工作,成交供应商应考虑全职工作人员的劳工福利及其职工保护,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为其购买人身伤害保险以保障其人身安全。如发生劳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成交供应商对于工作人员工作程序不当等自身因素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而带来的后果应自行承担责任。
五、 其它
1、 成交供应商必须拥有犬只救助运输车辆和必要捕犬器材,车辆维护费和行驶产生的油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车辆及器材等设备必须为成交方所有)
2、 成交供应商自备清洁卫生工作所必要的工具、药物、清洁剂、安全设备等材料。
3、 投标人应提供-套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临时停电、缺少急需的物资或用品、犬只伤人或其他不可预想事件的处置。
六、 服务范围及要求
1、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2、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的区域范围内。
3、 服务要求:当接到110派警电话时,在望城区严格管理区范围内须保证最快速度到达现场,中心区域须保证在20分钟内到达,可在城 区范围内设置临时岀警点。
七、 服务质量考评内容
成交供应商每月应如实出具服务报告,内容包括必备的工作人员配置、犬粮、药品消耗量及犬只尸体无害化处理量等工作情况。釆购人在每个支付周期内至少开展两次现场服务质量检查工作,出具周期服务质量考评意见,并通报成交供应商。根据成交供应商该服务周期内的服务分值(总分为100分,如99分,则支付99%),由釆购人考评小组提出该周期服务费应支付比例意见。若多次进行服务质量考评的,取平均服务分值。检查方式分为釆购人考评小组或 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服务质量考评:核对相关数据、检査台账(包括但不限于狗粮、药物、消毒液等物品釆购消耗 清单、人员工资单等资料)、专人询问等方法。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服务质量考评表


考核内容
分值
标准
1
按照要求建立接收犬只的档案的,记录犬只进出
、无害化处理等基本情况资料。
1、建立每只犬只的台账,包括每只犬只项圈信息卡、纸质台账及电子台账,在养犬管理信息系 统中做好日常数据录入和更新,
2、犬只照相,打印接收回执,
3、涉案犬只取回登记,
4、犬尸受理,注销犬证。
20分
1、每项分值5分。
2、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同
一问题,出现3次未按照要求
整改的,该项得分为0分。
2
落实日常管理规范及犬只诊疗。
1、 制定犬只医疗、喂养、日常活动方案,制定
所内防疫和隔离规范。
2、 建立每只犬只的诊疗台账,包括纸质台账及
电子台账
3、 加强药物管理及犬只疫苗注射管理,做好犬只绝育、执行安乐死及依法对犬只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留检所药品等消耗性物品的进出台账。
4、建立留检所人工及其他运营支出台账。
5、明确各岗位人员数量、姓名及工作职责等基础资料,明确日常运作规范要求。
30分
1、每项分值为6分。
2、每次检查发现一个问题扣0 . 5分,同一问题,出现3次未 按照要求整改的,该项得分为 0分。
3
1、根据合同要求对犬只进行喂养,
2、根据要求实行狗舍消毒;
3、建立留检所狗粮、消毒液等消耗性物品的进出台账,进出库清单,确保备用消耗品充足。
30分
1、 每项分值10分,每次检査 发现一个问题扣1分,
2、 同一问题,出现3次未按照
要求整改的,该项得分为0分
4
救助、捕捉、处置违法犬只及流浪犬
10分
未履行要求处置流浪犬的,每
次扣2分,扣完为止。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以及配合在社区、学校



5
开展杜绝流浪犬、狂犬免疫知识和犬只训练的宣
传服务等。
5分
未履行要求的,每次扣1分。
扣完为止。
6
按照要求出具服务报吿,并做好留检所台账资料
留存工作
5分
1、 未按照要求出具报告的,
扣2分。
2、 台账资料弄虚作假的,扣3
分。
3、未出具报告的,扣5分。
7
1、 考评周期内是否有犬只非正常死亡率超过总 数的10%的,如有,扣除服务费用的10%;
2、 因服务商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 有关规定的,造成项目无法正常运作、社会影响 恶劣的(如被上级通报批评、被审计部门发现问 题严重、影响留检所正常运作、被新闻媒体报道 负面情况查证属实的),扣除服务费用的10%至100%。
无分值,
根据结果
处理
其中:第2点,根据问题的严
重程度情况,由采购人根据调
查结果,报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8
考评周期内是否出现犬只丢失,按500元/只扣除
无分值,
根据结果
处理


注:年度服务质量考评分数必须在80分(含)以上,如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冇权制定人员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并据此对乙方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査和具体指导,有权对工作不合格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 甲方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以便于乙方依章执行,同时应要求本单位、相关业务单位片区内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 防范规定和支持配合乙方的工作;
3、 甲方有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的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用工需求选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任职条件的人员,所派出的人员必须具备政治思想良好(无犯罪前科)、文化素质较 高、仪表端庄、工作责任心强等条件;
2、 乙方须依法与工作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协议并将其提交甲方备案,乙方应向队员履行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负责队员的工资、证件、业务培训、组织管理、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发放队员的工作服装;
3、 乙方承担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自身义务而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不低于本合同全部费用总额的10%的违约金给对方
2、合同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确需终止或解除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终止或解除事宜;
3、 甲方未依本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并且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但因乙方自身原因 造成甲方迟延付款的情况除外;
4、 乙方不依法给队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发现工作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甲方应给予足够重视并及时消除,如乙方已经以书面提出且工作中巳尽到勤
勉审慎之义务,因甲方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8月24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釆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釆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釆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釆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 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2.3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3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釆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4.合同中止与终止
4.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釆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釆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4. 2合同的终止
(1) 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 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 究其法律责任。
(5) 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5.合同转让和分包
5.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5.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5.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釆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6.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6.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 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7.解决争议的方法
7.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7.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釆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8.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9.通知
9. 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釆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9. 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旺旺中路305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汇成花园2栋701房

法定代理人: 凌泽民 法定代理人: 陈利国

委托代理人: 凌泽民 委托代理人: 陈利国

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 0731-8589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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