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jc【2022】1212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1519668004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安置房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发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C【2022】1212号
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安置房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030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030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安置房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84.030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等。
二、项目简介:
1.建设地点: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
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8.8万平方米,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包括人防面积3667.24平方米)。其中居住面积约6.3万平方米,总户数620户,配套用房面积约0.14万平方米。地上不计容约0.09万平方米。 项目组成:1#楼~6#楼、门卫室、垃圾站及公厕、地下室和室外附属工程。
3.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包括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预算审核
1.对采购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如工程签证管理、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等。
    2.检查该项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检查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重点检查:①工程进度。②合同实质条款内容发生变更时有无及时签订补充合同。③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与合同单位一致。 
    3.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 
    4.积极配合采购人,控制、优化工程变更,根据工程用途及市场行情,提出建设性的优化方案。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地监理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设计变更及签证,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 
    5.做好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涉及造价增减的,要做到图片、文字资料齐全,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并存档。 
    6.参与特殊材料、设备的定价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7.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严格控制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坚决杜绝工程款超付现象。 
    8.按照合同约定,对索赔项目进行审核,合理合法的确认工程投资。各种确认资料及时办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现场资料日清月结,为工程月报的编制及工程现场动态成本控制分析提供准确数据。
    9.负责向采购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宣传跟踪审计的程序、内容及要求,最大限度地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1.供应商须成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部,在收到采购人委托书后 5 个日历天给采购人提交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包含专业造价人员配置情况等);
2.明确投资控制人员的任务分工和管理职能分工,编制投资控制工作流程;
3.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实施对工程建设各项合同的全过程监控管理;
4.协助采购人确定与控制市政配套和其他专业管线配套工程的造价和费用;
5.参与工程建设资金的计划管理工作,协助采购人加强建设资金的成本控制;
6.参与材料、设备采购等经济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主要是指甲供材料、设备),对材料和设备价提供询价服务,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条款进行专业的审核,并提供意见或建议;
7.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经济技术资料、已完成的设计施工图及现场施工、变更情况,适时编制项目合同造价控制额,作为限额设计控制、采购人建设资金计划、进度款支付的参考;
8.每月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工程当月形象进度的确认工作,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审核承包单位的计量报表并按采购人要求出具进度计量审核报告;签署支付工程款意见书,协助采购人做好中间结算工作;
9.参加工程变更合理化的论证,提出工程造价分析结论报告及建议意见;
10.根据采购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事宜和价格调整、隐蔽工程等的造价确定与控制工作,并对合同造价条款变更审核并完成变更造价的核定工作;
11.根据采购人管理办法完成需询价材料价格的确定、新增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及新技术、新工艺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造价信息服务;
12.对重大变更、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供造价分析报告;
13.作好工程造价过程控制管理日志;
14.针对施工过程中及时、主动提出或对施工单位可能提出的工程索赔事件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认真研究并提出详细建议处理意见;
15.建立概算(目标值)投资控制情况的动态分析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已完工的造价情况和偏差程度,并动态的预测未完工程造价数据,综合分析整个工程建设投资状况,提供专业的意见或建议;
①计算实际投资数据,了解投资的现状
②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分析
③发现偏差提出采取控制措施的建议
16.参与图纸会审、重大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会、监理例会或其他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
(三)竣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1.在收到采购人委托书后2个日历天给采购人提交本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工作专项方案(包含专业造价人员配置情况等);
2.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按采购人的相关要求30天内完成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同时出具工程造价分析报告书及项目评估意见报告书;
3.根据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规定及施工中出现的增减情况进行竣工结算及未付尾款的计算,同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各项服务内容分别编制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和合同清算报告;
4.供应商应妥善保管采购人书面移交供应商的全套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不得有遗失、损坏,且应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10天内将全套资料返还采购人,并提交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报告,配合采购人完成竣工结算资料的归档工作;
5.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财务竣工决算的审核工作;
6.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提供与送审一致的工程量计算式和模型等其相关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预算审核工作要求
工程实施阶段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时间跨度最长、变化最多的阶段。为此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计与控制:
    1.参与施工图纸会审了解施工图纸变更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对图纸会审内容进行造价评估,对于其中不合理的内容提出参考意见。
    2.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估对其中的主要施工方案进行经济分析,查看有无因施工组织问题而增加工程造价的内容,并对一些施工进度、工艺、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3.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工程计量,参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协助采购人审核工程进度款并进行签证,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4.工程设计变更的审计与控制 
  (1)对拟进行的工程设计变更进行计量与评估,分析拟进行的设计变更对造价的影响,从多方案变更中优选出实际可行、最经济合理的变更方案,并测算出设计变更可能造成的费用上的增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对于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②对于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进行全面评估,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分析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在控制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而有可能超出控制范围时,提醒采购人注意。 
    (2)和采购人以及监理单位密切合作,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之前变更,以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3)对设计变更进行现场监督和重大事项记录,并简要载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变更产生的时间,参与人、工程部位、提出单位等。为竣工结算提供详实可靠的资料。
    (4)对设计变更实施过程进行跟踪,主要跟踪以下三点: 
    ①设计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计算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拆除费等。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
    ②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则要提请业主注意回收。 
    ③特别要提请采购人注意,对于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时扣除。 
    (5)对设计变更进行分析,以便追究责任方的责任。可能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①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采购人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
    ②若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
    ③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
    ④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5.对工程签证单进行计量与评估:
    为保证隐蔽工程的及时签证、及时计量、及时评估、及时提请采购人注意,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供应商需派出专门人员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实况,检查隐蔽图、隐蔽验收记录。检查隐蔽工程签证是否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收签字,直到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做到签证在施工的同时就计算相应工作量,以有效避免事后纠纷。
(二)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要求
1.参与采购人要求的限额设计控制工作,通过适时修订造价控制额对施工图设计进行监控,对可预见的施工图设计原因造价超限问题要提前通知采购人并提出专业合理化建议;
2.供应商对工程变更的审核意见应明确、定性要明确,对变更造价审核要准确;
3.供应商应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及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咨询成果,此类成果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4.供应商出具的进度计量审核报告要规范、严谨、依据充分、数据准确,不得出现超付的情况。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的要求
1.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委托后积极组织有经验的相关造价咨询人员立即开展工作,同时,供应商造价咨询人员必须专业对口,不得跨行业、跨专业审核;
2.供应商应保证本工程项目造价咨询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的连续性和及时性,若因特殊原因调整造价咨询人员,应事先经采购人同意;
3.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与所审核工程项目的当事单位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营关系或隶属关系,也不得是这些单位的合作伙伴,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应立即报告采购人,并主动解除合同;
4.供应商出具的审核报告书及工程造价分析报告书等必须规范、严谨、依据充分、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五、成果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对时间、质量及数量的要求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六、商务要求
1.响应报价:本响应报价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服务内容的综合最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差旅、保险、税金、成本、代理费用及与供应商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审计结束。
 4.付款方式:合同价总价包干,不因施工总造价的增加、减少及工期延长等因素增加费用。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合同金额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30%;
(2)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100%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
(3)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
(4)工程审计结束并出具审核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
(5)经审计局复核后出具的最终审计金额较内审金额审减率不超过5%(含),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5.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6.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审核和过控任务。
    (1)此项目内审审减金额5%以内(不含),按照本项目成交金额支付服务费用。
 (2)奖励:此项目内审金额审减超过5%(含),审减金额的4%作为奖励给成交供应商,此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惩罚:经采购人所在政府审计局指定专业机构复核后的最终审计金额较内审金额审减率超过5%(含),本项目服务费用的余下款项则不予支付并由采购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如供应商未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咨询任务或不配合采购人工作,将视其情况再在5%-15%内扣减咨询服务费,直至取消该项咨询任务。
 8.其他要求:
 (1)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的造价咨询成果必须符合项目的相关规范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全过程造价控制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工作,对造价质量负责,并服从采购人质量监督管理。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配备的拟投入的本项目人员需与项目实际配备的一致,并长期在施工现场固定一名造价工程师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监理会议等与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如有人员变动,需提前5个工作日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因全过程造价控制人员突发疾病、重大个人变故等因素请假的可当天口头报告,事后及时补充书面请假条,事假的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请假条并应根据现场工作情况及时安排替补人员,并向采购人及时汇报。若拟配备的人员与项目实际配备的不一致,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并没收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提供承诺函予以佐证,格式自拟)
 9.验收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考核,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相关要求组织验收。
 10.未尽事宜以成交后签订的采购合同正式文本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审计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相关业务范围。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8日  至 2023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发售
方式:网上(远程)办理: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将1.《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标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邮箱号、授权委托人及联系电话号码);盖章扫描件;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3.公司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4.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加盖鲜章);以上资料发送至QQ邮箱1058163858@qq.com(不满足报名条件者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回复,如未收到回复请及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5196680040)。报名资料原件需在开标时带到现场交于代理机构。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726号兴源大厦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726号兴源大厦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宁市天泽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中环线龙津路1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825-3181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726号兴源大厦4楼            
联系方式:周女士15196680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1519668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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