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虎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984000202302000008
预算金额5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利和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亓永强0538-822226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1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虎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1 08: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虎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虎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同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进行领取磋商文件操作,并于2023年3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84000202302000008

交易系统编号:JQ-ZC-20230314-02

项目名称:虎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提交最终服务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泰财采【2022】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报价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同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进行领取磋商文件操作。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综合受理服务电话:0538-628813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方式: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3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 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址:泰安市岱宗大街46号

联系方式:0538-5369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山东利和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外环路北旧镇2号商业楼5楼

联系方式:0538-8222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亓永强

电   话:0538-822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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