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办公区科研业务用房、东郊职工住宅、新疆伊宁贝西公园住宅工程物资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7/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djw2017-0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占坡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莎010-639776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05/16
公告正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办公区科研业务用房、东郊职工住宅、新疆伊宁贝西公园住宅工程物资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办公区科研业务用房、东郊职工住宅、新疆伊宁贝西公园住宅工程物资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TDJW2017-009

1. 招标条件

1.1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办公区科研业务用房、东郊职工住宅、新疆伊宁贝西公园住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分别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新疆晟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因三、四包件响应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进行物资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1.2招标组织形式

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代理单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组织实施开、评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新疆伊宁市贝希公园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伊宁市西环路与南环路交汇处,西邻伊犁河二桥,北靠南环路,南临伊犁河,东面与机场集团城市候机楼相邻,由1#-7#六栋高层住宅楼;A1-13号多层商业配套及地下车库组成,占地面积约为40519m2。项目高层住宅最低15层,最高29层;商业配套为二层至四层;地下车库二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53115m2,其中地上面积114111m2;地下面积39004m2。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晟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伊宁项目部组织施工,项目已于201731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930日。

2.2 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新疆伊宁贝西公园住宅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用热轧光圆(带肋)钢筋、普通硅酸盐水泥,包件划分、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建筑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生产商为【河北钢铁集团:唐钢、邯钢、承钢、宣钢;中国首钢集团、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武钢、鄂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钢)、莱芜分公司(莱钢);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钢集团);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冷钢集团);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陕钢集团陕西龙门钢铁有限公司;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城钢铁控股集团、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敬业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兴铸管金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新疆伊犁钢铁有限公司、山钢集团莱芜钢铁新疆有限公司(后四家单位仅限三包件)】。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必须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在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以提供有效的CRCC认证资料生产商应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产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除生产设备正常检修外,应按计划排产,确保投标物资规格齐全,货源充足;经销商年供应能力不低于80000吨。

3.1.4 财务能力要求: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生产工艺先进,制造设备优良,重视生产工序管控,原材料进场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可随货同行,确保其可追溯。

3.1.6 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市政、房地产项目供应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项目投标物资中标额2000万元及以上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1.7 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市政、房地产项目供应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供应额2000万元以上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1.8 其他要求:具备组织运输、供应服务能力,经销商需提供拟供应投标物资生产商与其签署的协议书(不限定生产商数量,履约期间,资源紧缺时,可任意选择供应指定生产商的产品。

3.2 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必须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在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以提供有效的CRCC认证资料生产商应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建有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生产,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00万吨,并具有与其产能配套的运输能力;经销商年供应能力不低于50000吨。

3.2.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投标人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符合国家水泥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工艺、装备先进,产品生产管控制度完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确保后期资料补报及时,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

3.2.6 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市政、房地产项目供应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项目投标物资中标额200万元及以上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2.7 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市政、房地产项目供应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供应额200万元以上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8 其他要求:具备组织运输、供应服务能力,经销商需提供拟供应投标物资生产商与其签署的协议书(不限定生产商数量,履约期间,资源紧缺时,可任意选择供应指定生产商的产品),提供合理运输方案、措施。

3.3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2017424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并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帐 号:0101 0141 7002 9205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并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交纳标书费用后,应告知招标人,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具体包件的投标,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

4.3招标代理单位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缴费,但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再次响应,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17516日上午92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上传有效的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一致。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选择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现场递交或选择快递方式邮寄。选择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务必于2017516930送达。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20175168 30分至930分,递交截止时间2017516930分,递交地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家村一号二楼第六会议室)。

5.3各投标人应准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7.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 1 110000 102170748 K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

联 系 人:高占坡、陈军

电 话:010-8824 6684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6618
联 系 人:王莎

电 话:010-6397766263978562

传 真:010-63979686

电子邮箱:eebkzzb@126.com

8. 公告附件

8.1 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7417

/Portals/2/uploads/otherfile/20170417/公告附件一.xlsx

/Portals/2/uploads/otherfile/20170417/公告附件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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