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经济开发区北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20: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青县经济开发区北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县经济开发区北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审字【2023】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青县经济开发区北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2.1.2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沧州市青县经济开发区北区;
2.1.3 建设规模:青县经济开发区北区排水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敷设污水管网:在机箱园区内(纬一路、经四路、经三路、经二路、经一路)及园区向西沿马大线公路敷设污水管网10149米,其中:敷设管径DN500的HDPE双壁波纹管6013米,管径DN400的PE管1436米,管径DN500的顶管专用钢筋混凝土管100米,管径De110的UPVC管2600米,设置污水检查井121座,压力检查井10座;新建污水泵站:在马大线向西敷设760米处设置一体化污水泵站1座,全地下布置,配套3台水泵(2用1备),泵房流量540m3/h,水泵扬程15米;管道清淤和修复:对长兴路、双兴街、明秀街的雨污排水管道进行清淤和修复,其中管道清淤5360米,管道修复1000米。项目同时对破损道路、绿植进行恢复,恢复破损路面32603平方米,人行道修复33735平方米,补栽种植金叶女贞4729平方米、大叶黄杨 10277 平方米等;
2.1.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1.5资金来源: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
2.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2.1.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工作等相关服务。
2.3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及“分散”评标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3)使用的第三方交易系统的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万,收费金额300元;二档50万≤概(估)算<100万,收费金额500元;三档100万≤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800元;四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900元;五档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30 09:30至2024-04-03 16: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沧州市青县 | 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
邮编: |
062650 |
邮编: | 300457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井志伟 |
电话: |
0317-4319615 |
电话: | 1562099110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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