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荥经县监督性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9.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8012023000170
预算金额39.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梅1398160850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8012023000170
二、项目名称:荥经县监督性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百草路898号成都智能信息产业园C1003室 39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荥经县监督性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100号)文件要求,结合荥经县实际,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今年将对县域内的1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境断面水质、自然保护区、大气、噪声以及全县重点排污单位等开展例行监测,除去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做的项目,其余部分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监测工作。 ★(二) 监测、调查成果要求 1.依据采购人及国家对监测规范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本次监测工作的所有成果均归业主单位独有 。(供应商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2.按合同约定期限出具监测报告,调查成果需提供每个点位的经纬度,每次监测前需到采购方处进行报备,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每次监测留下的反映采样点周边环境状况的视频影像资料(时间须真实 、准确) 。(供应商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3.成交供应商在监测过程中,须接受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监测站质量控制核查。具体核查措施包括:对现场采样及样品运输进行核查、实验室分析监督检查、 盲样考核 、实验室比对分析 、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审核 。(供应商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4.成交供应商对出具的监测数据负责,监测报告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报告最新的统一格式出具,保证采购人数据的正常上报。监测的全过程须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的要求,将采样、送样、实验室分析的航迹图及时上传业务系统,并将采样点经纬度、周围现状照片 、现场监测照片(含监测人员和设备)、采样照片、样品交接照片、实验室照片(含监测人员和设备)直接上传业务系统 。(供应商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荥经县自然保护区、企业监督性监测报告均需单独出具,并出具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年度监测报告。监测报告纸质版6 份(甲方如有需要增加报告乙方须及时提供)、PDF 盖章扫描件 1份,word 文档 1 份并附原始记录复印件一份)。监测报告中必须标明各项指标的检出限值和排放标准限值 。(供应商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6.编写监测报告时,要将单位登记号和项目编号印在报告封面右上角,将正式报告扫描上传业务系统。出具的监测报告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及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质量要求,监测报告中必须标明各项指标的检出限值和排放标准限值,并有评价结论。并同时接受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监测站质量管控。成交供应商在监测过程中,出现采样、分析、质量控制措施等不符合要求,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监测经费的10-20%, 情节特别严重者(如伪造、篡改监测数据),取消成交供应商的监测资格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及相关部门。(供应商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1.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采取分段(分期)和总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供应商在各分段(分期)验收材料准备完成后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22号)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 (雅财采〔2021〕50号) 要求进行验收。 39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家慧、卢林泽(采购人代表)、周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固定收取5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监督部门:雅安市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2623238;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81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
地址:严道镇荥兴路东二段56号
联系方式:15281283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158号3层
联系方式:13981608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梅
电话:13981608500
四川中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荥经县监督性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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